亲爱的毕业生党员同学:
你们好!
紧张而美好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作为大学生中的佼佼者,你们不仅圆满完成了自己的学业,而且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使自己的人生得到了新的升华。在此,学校党委组织部全体同仁向你们在校期间的突出表现、取得的优异成绩表示衷心祝贺!
作为在大学期间光荣加入党组织的毕业生,这不仅意味着你们是同时代人中的佼佼者,同时也表明了你们在政治上正在逐步走向成熟,这也是你们在自己青春的篇章中写下的辉煌一页。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加入了党的组织,就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毕业生党员面临着一个如何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如何履行组织手续的问题。为了使同学们对党的组织管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学校党委组织部为同学们详细列出了毕业生党员应掌握的相关注意事项(附后),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到了新的学习和工作岗位上,希望你们牢记党组织和老师的嘱托,要注意增强组织观念,严格按党章要求和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诚实做人,认真做事,遵纪守法,勤奋工作,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努力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做一名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优秀青年,以优异的工作和学习成绩,为党旗增辉,为母校添彩!
在接转组织关系的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请及时返回学校或者拨打电话027-88147120或88147066与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我们将与你共同研究、解决问题。(联系人:王老师、沈老师)
附:毕业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
九州ju111官方网站党委组织部
2015年6月
毕业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注意事项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意义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没有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不予承认其党员身份。
介绍信必须由本人在规定期限内拿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去转入才有效。我校学生党员材料将装入个人人事档案袋中随同寄转。
2.高校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具体步骤:
①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接收单位。党员自己应主动咨询了解相关单位能否接收,尤其是预备党员,要考虑能否转正,在此基础上确定一个党组织接收单位。
②向接收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落实明确接收单位党组织的准确全称(抬头)以及组织关系转入要求。
③到学院填写《2014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并由本人签字核实。
④学校党委组织部对党员信息审核以后,统一填制《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⑤党员本人到学院领取《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到接收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并尽快将“回执”用邮政挂号信的形式反馈给学校党委组织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3号 九州ju111官方网站 党委组织部 1-1020
联系电话:027-88147120、88147066 邮编:430065
组织关系具体去向:
①有就业单位并且就业单位中有党组织的,组织关系应转至就业单位所属的党组织。
②有就业单位(如有些外资、合资、民营企业)但就业单位无党组织的,其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到该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③无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经自己积极联系,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应放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党组织,即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等。
注:欲将组织关系挂靠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的党员,要确认其人事档案已经转至该中心,否则较难办理。
3.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注意哪些问题?
当你拿到学校党组织开具的介绍信后,请注意以下事项:
①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唯一凭证,千万不可遗失。
②留意介绍信上的有效期和党组织名称,务必在有效期内到及时办理落实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组织关系介绍信的一般有效期为:本市30天,省内60天,外省市90天。逾期不转移,介绍信自行作废。
③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或不交纳党费、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党章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
4.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时常出现哪些问题?
①毕业生填报接收组织关系党组织名称时,未亲自向对方单位核实,想当然的填报,致使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错误,无法转接。
②毕业生离校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报到。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失效,当地党组织不予接收。
③预备党员离校后,未找到工作(或忙于考研),把转正的事抛在脑后。预备期满后不及时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致使有些毕业生预备期超出半年甚至一年以上。落实单位或考上研后,给用人单位党组织带来疑问,为什么这位同学没有按期转正?是犯了错误,还是受过处分?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这也是对自己的政治生命极不负责的表现。
④有的毕业生把组织关系与入党材料混为一谈,错误地认为入党材料随档案转出,即组织关系转出,造成组织关系长期滞留学校。
⑤个别毕业生落实单位后,不安心本职工作,长期不去单位上班,当考上研究生需要组织政审时,所在单位党组织以不了解该生为由拒绝出具政审材料,使学生党员陷于困境。
⑥个别毕业生组织观念淡薄,长期不转组织关系,不交纳党费,不与组织联系,直到找到满意的工作,才想起组织关系。但因拖延时间太久,按党章规定已造成自动脱党的事实。
⑦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后不及时接转,粗心大意致使介绍信丢失。
5.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的问题?
根据中组织部有关文件要求和我校相关规定,党组织应教育党员妥善的保存自己携带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旦丢失,党员要及时向原所在学院的党组织(党支部和党总支)报告。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且未超过有关期限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党总支盖章证明,报党委组织部批准,可予以补转。对丢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6.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问题?
对于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其中未超过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的,由本人携带原介绍信,经本人书面申请,党总支盖章证明,报党委组织部批准,可予以重新办理。超过6个月的,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不再予以办理。
7.毕业生党员应该如何看待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当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按期交纳党费的党员,应该严肃批评教育,限期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情节严重者将给予党纪处分。
毕业生党员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转入手续时,如发现任何不能正常转接组织关系的情况,请及时与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超过6个月不和学校组织部联系,不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的,按自行脱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