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各学院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按照湖北省高等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关于就业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学校自3月开始执行就业工作“月(周)报”制,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3月:3月31日填报
4月:4月3日,4月10日,4月17日,4月30日填报
5月:5月8日,5月15日,5月22日,5月29日填报
6月:6月5日,6月12日填报
6月下旬及后期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保质保量推进毕业生就业工作,按照《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月(周)报表》(见附件)要求据实填写。报表电子版按上述时间准时报送至招生与就业工作部,并抄送学院院长、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邮箱。
招生与就业工作部联系人:梅归归
邮箱:86077965@qq.com
2020年××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月(周)报表(发邮箱86077965@qq.com).xlsx
招生与就业工作部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