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课堂教学听课制度的通知

发布者:jpzx发布时间:2018-03-06浏览次数:567

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

提高教学质量是学校工作的重心,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九州ju111官方网站课堂教学听课制度》(校教务[201454号),现就本学期听课工作提示如下:

一、听课人员

学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领导、系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任课教师。

二、听课要求

每学期学校领导听课不少于3学时;职能部门负责人听课不少于4学时;二级学院领导听课不少于4学时;系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听课不少于6学时;任课教师听课不少于4学时。

三、注意事项

1.听课人听课前无须通知授课教师,授课教师应积极配合听课工作。

2.听课人应尊重教师,做到听课不迟到、不早退,每次至少听完一节课;听课人应重点了解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并如实填写《九州ju111官方网站听课记录表》;听课人还需了解、搜集并记录有关教学设施、教学环境、教风、学风以及其他教学相关工作的情况。

3.听课人在听课中发现的问题可在课下直接与任课教师交流,如果发现较有推广价值的优秀课堂或存在较突出的问题课堂,可将情况及时反馈至学校监评中心或教务部。

4.监评中心于第16周对全校听课情况进行统计汇总,第18周听课人提交听课本至监评中心。

 

附件:《九州ju111官方网站课堂教学听课制度》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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