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本科专业校内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jpzx发布时间:2018-07-04浏览次数:649

各相关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为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促进本科专业建设和发展,学校决定于2018年下半年开展对金融学、电子信息工程、环境工程、工商管理、电子商务、视觉传达设计六个本科专业的校内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科专业评估的指导思想

本科专业评估坚持依据材料、实事求是、客观真实、促进提高的原则。通过专业评估,摸清家底,明确目标,加快整改,不断促进专业内涵建设,为学校迎接审核评估打下良好基础。

二、本科专业评估的依据

教育部于2018年年初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简称《国标》),涵盖92个本科专业类、包括目前587个本科专业,涉及56000个专业点。《国标》对适用专业范围、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都做了明确要求,特别对师资队伍数量和结构、教师学科专业背景和水平、教师教学发展条件等提出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要求。同时,明确了各专业类的基本办学条件、基本信息资源、教学经费投入等要求。

 由于《国标》的出台,必须要对标建设,因此,监评中心已经出台与新《国标》相对应的学校现有各专业的评估指标。下半年开展的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将是采用以新《国标》为基本标准的《九州ju111官方网站本科专业专项评估指标》(2018版、试用)。

三、本次本科专业评估的对象、方式和时间安排

对象:本科专业评估的对象为我校办学四年以上的普通本科专业,考察时限为评估前近三年(自然年度)。

方式:专业评估以定量评价为主,定性评价为辅。专业评估采取专业自查,评审组专家查阅材料、访谈、座谈会、评分等多种方式。

时间安排:

时间段

主要工作内容

710

监评中心召开工作动员及培训会议:各专业负责人、联络员参加;监评中心向各评估专业联络人发相应的《九州ju111官方网站本科专业专项评估指标》(2018版、试用)、支撑材料一览表及表格等(电子档)

711-914

接受评估的学院、专业布置评估工作、准备收集、整理材料、按照支撑材料的序列要求整理(并有相应的目录),完成自评打分、自评报告

910-911

监评中心走访各专业,沟通、解答、检查评估进展情况

917-919

917日各专业提交评估材料(自评打分、自评报告、支撑材料)

918-19日监评中心审核材料

920-919

评审组专家评估和反馈

四、工作要求

1.受评专业所在学院应成立以主要领导负责的自评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到人,限期落实。

   2.各受评专业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对评估指标体系中每个评估要素都要提出“支撑依据”,即主要事实、资料、统计表等,并做好归档工作。完成自评打分和自评报告。

3.学校各职能部门教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科研部、资产部、学工部、图书馆、实验教学中心、招生与就业工作部等部门应积极配合提供和核实本科专业的相关数据和资料,所有由职能部门提供的材料须由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方可有效。

4.评估材料的提交与审核:各受评专业评估材料须经所在学院初审,并经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认可,加盖学院公章,于规定日期内提交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1125办公室。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负责对报送材料(纸质及电子版表格)进行二审。

5.评估与反馈:由评估专家对各参评专业进行量化打分,撰写评估报告,并以座谈会的形式向各专业反馈评估结果。

6.联系人:魏艳芬、顾晓莉,联系电话:88147247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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