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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黄祥龙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文章来源:dqgz点击次数:85更新时间:2023-10-08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监委对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黄祥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祥龙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串供堵口、伪造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对抗组织审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大搞权色、钱色交易;私欲膨胀,贪婪成性,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祥龙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黄祥龙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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