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结题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精神,结合湖北省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现就学校2021年大创计划项目申报推荐、结题验收以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1年大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凡是学校对创新创业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参与申报。该项目不限学科专业,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研究。学生可以个人或团队申报,每名学生只能参加1个项目,每个团队控制在5人以内。
(二)申报项目类型和类别
大创计划项目实行项目制管理,项目类型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从2021年起,增加项目类别并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其中一般项目为每年按惯例申报的大创计划项目;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为2021年起新增,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指南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
2.指导教师具有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具有讲师以上职称,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实践创新训练。鼓励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3.大创计划项目应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生自主选题、自主设计的项目优先资助。
(四)项目来源
大创计划项目来自三方面:一是“自选项目”,指学生独立选择的课题;二是“规定项目”,指二级学院指定的课题,通常是教师所承担的各种科研、教学或咨询课题中的部分内容;三是鼓励学生围绕“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有关内容开展研究探索和申报项目。
(五)项目成果类型
1.科技发明制作。科技制作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科技制作B类:指制作投入较小,对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2.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3.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4.各类创业类成果。
注:项目不得与学生课程设计(论文)重复。
(六)大创计划项目申报数量
每个学院申报总数量不超过6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
(七)申报程序
1.各学院积极组织学生和教师申报,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各学院自行组织审查与答辩,按审定项目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
2.2021年5月24日前,各学院提交申报材料至教务部教学运行科,同时还需提交本学院2021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大创计划项目实施工作情况总结Word版(见附件3)。
3.教务部将对学院提交的项目组织评审,确定校级立项项目,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项目。
二、2021年大创计划项目结题工作
各学院于5月24日前提交本单位2019年和2020年尚未结题的校、省、国家级项目结题报告书和一览表(见附件4、附件5);结题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宣传动员,积极鼓励、支持广大学生和教师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营造浓郁创新创业氛围。要精心组织,严格评审,切实遴选和推荐创新性强、质量较高的项目。
2.申报项目的学生应充分发挥积极主动性,基于兴趣驱动,自主选题,并结合选题内容与要求,广泛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明确研究目的,设计研究方案,合理安排研究进程,保证研究成效。
3.大创计划项目应配备指导教师,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2021年6月-2022年6月);创业实践项目经申请至多可延长1年,原则要求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4.申报的项目一经立项,项目名称、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不得随意变更,项目负责人要保证项目按照申请书中的计划进度和要求实施。实施过程中凡弄虚作假、经费使用不当或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的项目,学校将取消其立项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取消其再申请其他项目的资格。
5.根据《九州ju111官方网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办法》相关规定,项目组成员可根据《九州ju111官方网站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申请相应创新学分。
联系人:郑春丽 联系电话:88147069
办公地址:综合楼11楼1125室 QQ号:71083043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工作总结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一览表
6.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7.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部
2021年5月14
附件6: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7: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