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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ju111官方网站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2022年第一次集体学习议程和学习资料

2022年02月08日         浏览次数:363

九州ju111官方网站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2022年第一次集体学习议程

时    间:2022113日(周四)上午9

地    点:综合楼第一会议室

主 持 人:校党委书记刘生元

参会人员: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党总支书记、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一阶段:学校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

一、校长助理狄奥做学校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总结报告

二、校党委副书记左宗文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湖北省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精神

三、校党委书记刘生元讲话

第二阶段: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2022年第一次集体学习

集中研学内容:

一、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讲话

领学:张俊同志

二、习近平、栗战书同志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

领学:赵北平同志

三、湖北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公报、《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实施意见》

领学:左宗文同志

四、湖北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公报、《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决定》

领学:狄奥同志

五、交流发言

六、总结讲话




附:自学内容:

(一)习近平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讲话

(二)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

(三)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

(四)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发挥好党内法规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

(五)《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2021年本)》

(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实施方案》

(七)《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中共九州ju111官方网站委员会

2022112



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满怀信心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立足百年党史新起点、着眼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一年来,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有力有序推进,整个党史学习教育求实、务实、扎实,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全党历史自觉、历史自信大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大大提升,达到了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的。

习近平强调,要认真总结这次党史学习教育的成功经验,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要聚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党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走好中国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和决心,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满怀信心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1224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王沪宁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阐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充分肯定党史学习教育的显著成效和重大成果,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提出明确要求,为总结好、巩固好、拓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王沪宁表示,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之际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党史学习教育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党百年奋斗的历史价值和学习党史的根本目的、基本要求、科学态度,把我们对党的历史的认识提升到新高度,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一年来,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深入开展,广大党员、干部受到全面深刻的历史自信、理论自觉、政治意识、性质宗旨、革命精神、时代责任教育,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上取得显著成效。要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向深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要求上来,以强烈的历史主动精神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黄坤明在会上传达了习近平的重要指示并主持会议,丁薛祥、杨晓渡、陈希和苗华出席会议。

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央军委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党史学习教育中央指导组负责同志、中央宣讲团成员等参加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分会场。


让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湖北政治生态鲜明底色

全省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召开

16日,全省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举行。省委书记应勇出席会议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精神,把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在学而思、学而悟、学而行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让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湖北广大党员干部鲜明政治品格、成为湖北政治生态鲜明的重要底色,不断焕发满怀信心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历史主动精神和磅礴力量。

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忠林主持会议。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荣灿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精神。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许正中作全省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总结。党史学习教育中央第四指导组副组长侯兵臣到会指导。

应勇指出,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百年党史新起点、着眼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我们党勇于推进自我革命、保持生机活力的一次成功实践,是我们党坚定历史自信、更好走向未来的一次广泛动员,具有深远历史意义和重要现实意义。

应勇强调,一年来,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在中央指导组有力指导下,湖北全面贯彻党史学习教育总体要求,坚持示范引领和全面覆盖相结合、教育党员和惠及群众相促进、继承传统和突出创新相统一,突出“一领两用三加强”,全省党史学习教育不断向广度拓展、向深度开掘、向深处发力。我们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砥砺初心使命的“必修课”、接续奋斗再出发的“动力源”、推进自我革命的“正衣镜”,至真至诚“学党史”,重温百年路、聚焦新时代,进一步熔铸起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的信仰力量;笃信笃行“悟思想”,坚持不懈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进一步领悟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用心用情“办实事”,深入实施“十大惠民、四项关爱”项目,进一步彰显植根人民、服务人民的初心力量;唯干唯实“开新局”,加快推进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凝聚起“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奋进力量。通过党史学习教育,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受到了一次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历史自觉、历史自信大大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大大提升,达到了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目的。

应勇强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史为鉴、开创未来,是我们回答“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和“从哪里来、往哪里去”这个基本命题的时代之选、科学之答。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必须树牢正确党史观,更加坚定对党的奋斗历史的自信、对党的奋斗成就的自信、对党的奋斗精神的自信,更加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必须把握历史主动,持续增强斗争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伟大抗疫精神,从共产党人精神谱系中不断获取涵养自己、锤炼自己、提升自己的强大力量,把党史蕴含的经验和智慧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务实举措,把英雄湖北、英雄人民的英雄气质转化为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大无畏气概,始终保持“拼、抢、实”的状态和作风,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

应勇强调,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必须强化历史担当,答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我们的“必答题”,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奋力实现今年“开局企稳、复元打平、再续精彩”;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发挥“六大优势”,增强“六大功能”,实现“六大目标”,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打造全国重要增长极,建设美丽湖北、实现绿色崛起。必须保持历史清醒,勇于自我革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推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的党的各项建设,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大力建设清廉湖北,持续打造“好正实优”省份。

王忠林要求,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始终在党的创新理论指引下学习传承党史,不断从百年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切实总结好巩固好拓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不断提升为群众办实事的质量水平。要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

省领导侯淅珉、郭元强、董卫民、王立,武汉市市长程用文分别在主会场或分会场出席会议。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设分会场。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讲话

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227日至28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坚定历史自信,不忘初心使命,勇于担当作为,走好新的赶考之路为主题,联系中央政治局工作,联系带头严格执行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联系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联系带头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实际,联系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实际,回顾一年来中央政治局加强自身建设情况,总结成绩,查摆不足,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前,有关方面做了认真准备。中央政治局同志与有关负责同志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和建议,撰写发言提纲。会议审议了《关于2021年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21年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情况的报告》。随后,中央政治局的同志逐个发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中央政治局同志的发言,围绕会议主题谈了认识和思考,并结合自己实际情况认真查摆、深刻剖析,体现了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体现了从严从实的要求,体现了开诚布公、相互提醒的气氛。

  会议强调,今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一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胜利召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制定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一年来,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交织影响,国内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极为繁重艰巨,全党全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构建新发展格局迈出新步伐,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快壮大,改革开放全面深化,民生保障有力有效,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加快推进,战胜多种严重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扎实有力,我国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保持全球领先地位,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

  中央政治局的同志一致认为,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必须深刻认识、深刻理解,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不断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这些年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极不寻常、极不平凡。党面临形势环境的复杂性和严峻性、肩负任务的繁重性和艰巨性世所罕见、史所罕见。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战略家的胆略,谋划国内外大局,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工作,领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抓住机遇、攻坚克难,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百年党史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就是,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是党在重大时刻凝聚共识、果断抉择的关键,是党团结统一、胜利前进的重要保证。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必须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新气象新作为。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从中央政治局做起,从作风建设入手,着力纠治“四风”,解决党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弊端。今年,我们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我们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建立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激发基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经过坚持不懈努力,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四风”顽疾仍存抬头隐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且花样不断翻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要坚持自我革命,以钉钉子精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整治“四风”、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规定,完善长效机制。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继续努力,为全党带好头、作示范。

  会议认为,明年我们党将召开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出新招硬招实招,切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工作中去。

  习近平在讲话中对中央政治局各位同志的对照检查发言进行了总结,并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提出了要求,认为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得很好、很有成效,交流了思想,检视了问题,明确了方向,是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检验,对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具有重要意义。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对改进中央政治局的工作很有帮助。

  习近平强调,我们党走过了一百年的光辉历程,团结带领人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积累了极其宝贵的历史经验。党的历史是最生动、最有说服力的教科书。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史学习教育。对历史进程的认识越全面,对历史规律的把握越深刻,党的历史智慧越丰富,对前途的掌握就越主动。今年,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全社会开展党史总结、学习、教育、宣传,强调全党要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就是为了增加历史自信、增进团结统一、增强斗争精神。

  习近平指出,在新的赶考之路上,我们能否继续交出优异答卷,关键在于有没有坚定的历史自信。一百年来,我们党致力于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致力于为人类谋进步、为世界谋大同,天下为公,人间正道,这是我们党具有历史自信的最大底气,是我们党在中国执政并长期执政的历史自信,也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继续前进的历史自信。今天,我们完全可以说,中国共产党没有辜负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习近平强调,历史认知是历史自信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持唯物史观、正确党史观,在党和国家历史问题上正本清源,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要真正解决好这个问题,仍然需要党郑重、全面、权威地对党的历史作出科学总结,并在此基础上持之以恒推进党史总结、学习、教育、宣传,让正确党史观更深入、更广泛地树立起来,让正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人民特别是广大青年坚定历史自信、筑牢历史记忆,满怀信心地向前进。

  习近平指出,党的团结统一是党的生命,善于在总结历史中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是我们党的成功经验。党的团结统一首先是政治上的团结统一。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全党共同努力,党的团结统一达到了新的高度。党中央决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这个重点。这对全党在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上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伟大胜利具有重大意义。

  习近平强调,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作出党的第三个历史决议,就是要告诫全党在新时代前进的征程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回答好“从哪里来、往哪里去”这个基本命题,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让广大人民群众从百年党史中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什么样的党,从而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习近平指出,马克思主义产生和发展、社会主义国家诞生和发展的历程充满着斗争的艰辛。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斗争之艰难、流血牺牲之惨烈世所罕见。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经历了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我们都毫不畏惧、奋勇向前,以坚忍不拔的斗争赢得了胜利。新的时代条件下,我们要总结运用好党积累的伟大斗争经验,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发扬斗争精神,掌握斗争策略,练就斗争本领,保持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大无畏气概,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挑战,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航船劈波斩浪、一往无前。

  习近平强调,要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加强中央政治局自身建设。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自觉践行初心使命,有大格局、大情怀,站得高、看得远、谋得深、想得实,看淡个人得失、看开功名利禄,时刻以党和人民事业为重,始终同人民群众心心相印、生死相依、命运与共。要带头坚定理想信念,从理想信念中获得察大势、应变局、观未来的指路明灯,获得奋斗不止、精进不怠的动力源泉,获得辨别是非、廓清迷雾的政治慧眼,获得抵御侵蚀、防止蜕变的强大抗体。要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仅自己要坚定清醒,而且要在推动全党做到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自觉用力,特别是要防止和克服不良倾向。要具有很强的战略眼光、前瞻眼光,聚焦新的实践提出的新课题,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提出符合实际、符合规律的决策建议。要带头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不折不扣执行上下功夫,推动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全面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对“国之大者”领悟到位,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习近平指出,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是中央政治局明年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方面工作。今明两年正值换届。领导同志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组织纪律、换届纪律。要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正确看待组织、正确看待自己,服从大局、服从组织、服从安排,振奋起共产党人应有的精气神,把全部精力用到干事创业上。

习近平指出,在这次民主生活会上,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就做好工作提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有的涉及中央工作,有的涉及部门工作,有的涉及地方工作,会后要抓紧研究、拿出举措、改进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习近平、栗战书同志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中央人大工作会议1013日至14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在我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全新政治制度。我们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国家副主席王岐山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作总结讲话。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原则,适应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有效保证国家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有效保证国家治理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习近平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战略全局出发,继续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强调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必须坚持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指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制度竞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方面,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赢得战略主动的重要优势。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我们要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

习近平强调,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原则、规则得到全面实施,要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自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习近平指出,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要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习近平强调,要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完善人大监督制度。各级“一府一委两院”要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和作出的决议决定,依法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习近平指出,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人大代表肩负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要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的风采。

习近平强调,要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习近平指出,要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完善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定期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指导和督促“一府一委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习近平强调,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评价一个国家政治制度是不是民主的、有效的,主要看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

习近平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关键在于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要看人民有没有投票权,更要看人民有没有广泛参与权;要看人民在选举过程中得到了什么口头许诺,更要看选举后这些承诺实现了多少;要看制度和法律规定了什么样的政治程序和政治规则,更要看这些制度和法律是不是真正得到了执行;要看权力运行规则和程序是否民主,更要看权力是否真正受到人民监督和制约。如果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只有竞选时聆听天花乱坠的口号、竞选后就毫无发言权,只有拉票时受宠、选举后就被冷落,这样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

习近平强调,民主是各国人民的权利,而不是少数国家的专利。一个国家是不是民主,应该由这个国家的人民来评判,而不应该由外部少数人指手画脚来评判。国际社会哪个国家是不是民主的,应该由国际社会共同来评判,而不应该由自以为是的少数国家来评判。实现民主有多种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用单一的标尺衡量世界丰富多彩的政治制度,用单调的眼光审视人类五彩缤纷的政治文明,本身就是不民主的。

习近平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我们要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

习近平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要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要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要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

栗战书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主要工作,深刻回答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讲话丰富和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内涵、理论内涵、实践内涵,是一篇充满马克思主义真理力量的纲领性文献。

栗战书强调,要全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旗帜鲜明、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一根本方向;高举人民民主的旗帜,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人大工作,切实做到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工作,使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要着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要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打造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有关领导同志等出席会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和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副省级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军委机关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1226日电 2021112日,党中央印发《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这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新时代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人接受采访,就《意见》有关情况答本社记者问。

 记者:请谈谈《意见》的出台背景、形成过程和重要意义。

  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支撑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取得重大成果,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可靠制度保证和法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用“六个必须坚持”概括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即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必须坚持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丰富和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内涵、本质特征和实践要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更好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20211013日至14日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在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史上都是第一次,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坚强领导和殷切期望。党中央决定召开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的同时,要求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并把研究起草《意见》稿的任务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对起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4月至6月,栗战书等常委会领导同志分别带队赴地方开展调研,组织召开多个座谈会听取31个省(区、市)和部分副省级城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五级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机关老同志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厅负责同志结合各自的工作领域开展调研,形成大量调研成果。在此基础上,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完善,形成《意见》稿报送党中央。经党中央同意,《意见》稿印发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征求意见,作了进一步修改。112日,《意见》正式印发。

  《意见》是一个全面指导人大工作的文件,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和行动纲领,对于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记者:《意见》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作了哪些重要阐述?

  答: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是党的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意见》回顾总结了党领导人民建立、巩固、发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光辉历程、宝贵经验和这一制度的显著优势、巨大功效,特别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在我国政治发展史乃至世界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全新政治制度。《意见》用“三个有效保证”集中概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功效,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基本原则,适应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有效保证国家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有效保证国家治理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确处理事关国家前途命运的一系列重大政治关系,实现国家统一高效组织各项事业,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效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这些重要论断,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是一致的。

 记者: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意见》在这方面提出了什么要求?

  答:《意见》强调,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在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经验做法基础上,提出了5方面要求。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三是坚持党的领导,首先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四是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五是完善和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这里面既有方向性、原则性要求,也有许多具体举措。包括:各级党委(党组)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理论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人大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都要按规定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地方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和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听取同级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工作汇报,每届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把党委领导人大工作、“一府一委两院”接受人大监督、有关部门支持和配合人大工作情况纳入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等等。

 记者:新时代人大工作面临哪些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答:《意见》对新时代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作出分析判断,指出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民生、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需要更加健全的法律制度保障;我国已经进入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需要立法更加紧密地协调和配套,既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法治,又通过更完善的法治保障各领域改革创新;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任务更为艰巨,需要人大更好行使立法、监督等职权予以保障;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需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国家安全屏障等,这些都对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意见》提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目标,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法律实施的社会环境,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汇聚起人民群众的磅礴力量,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明确了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重点做好的几方面工作,包括: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更加完备的法治保障;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推动国家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依法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促进祖国完全统一、巩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安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记者: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作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已经基本成熟定型,我们讲“坚持和完善”、“加强和改进”,主要是从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来讲的。《意见》强调,要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民主集中制,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完善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更加到位更具实效、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意见》从8个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一)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意见》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要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通过法定和有序的途径、渠道、方式、程序,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人大依法履职,作出决议决定等,都要通过调查研究,通过座谈、论证、咨询、听证等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最大限度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科学决策。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推进人大协商、立法协商,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

  (二)保证宪法全面贯彻实施。《意见》指出,各国家机关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依照宪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人大要履行监督宪法实施的责任,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健全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加快建设和完善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健全中央依照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法律制度,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

  (三)推进高质量立法。《意见》指出,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遵循立法工作规律,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开展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避免立法简单化。丰富立法形式,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经济发展、农业农村、公共卫生、社会保障、文化教育、生物安全、生态文明、财政税收、营商环境、反垄断、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适时启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加强法律解释工作,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和立法能力建设,注重开展“小切口”立法,从地方实际出发,彰显地方特色,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健全区域协同立法、流域立法、共同立法工作机制。

  (四)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意见》要求,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各级人大要找准在立法选题、评估、论证、立项、协调、起草、征求意见、审议等各个环节的定位。加强立法调研,发挥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按照程序形成立法规划和计划。人大牵头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对有关部门负责起草的法律法规草案要提前介入、加强协调。健全法律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反馈机制。发挥审议环节把关作用。加强和规范部门和地方立法。建好用好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五)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意见》指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确保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依法落实相关工作责任,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要紧扣法律规定、突出法律责任开展执法检查,逐条对照检查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法律执行效果是否明显。不断丰富和探索监督形式,用好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开展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专题调研、办理群众线上线下来信来访等,回应社会关切,强化各方面依法履职。《意见》强调,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审查,进一步规范审查程序,明确审查重点,增强工作实效。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加强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健全全口径、全覆盖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深入推进预算、国有资产联网监督工作。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推动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意见》强调,“一府一委两院”要增强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意识,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和作出的决议决定,依法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工作,认真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按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六)推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化常态化。《意见》指出,各级党委要支持和保证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各级政府要制定工作制度,落实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要求。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或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具体办法,提高讨论决定工作实效。

  (七)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意见》强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法定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支持地方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

  (八)深化拓展人大对外工作。《意见》指出,加强同外国议会和国际议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发挥人大代表在对外交往中的作用。促进对外工作与外宣工作深度融合,积极宣介中国道路、中国制度、中国成就。充分发挥发言人机制作用。

 记者:《意见》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提出了哪些举措?

  答: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各级人大代表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发挥各级人大代表作用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意见》指出,人大代表行使权力的主要形式是出席代表大会,参与重要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计划预算的审查批准和对重大事项的审议决定,依法参加选举、表决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提出议案建议等;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履职活动主要是开展调研视察,参与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深入了解和反映群众诉求,通过人大渠道向党和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建议等。《意见》从把好人大代表“入口关”、密切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进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和办理高质量、强化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和管理监督等5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包括:完善代表候选人推荐、考察、提名机制,完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建立健全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代表等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履职平台建设,建立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办理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加强代表培训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建立健全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制度,完善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代表退出和增补机制等。

 记者:《意见》对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有哪些要求?

  答:《意见》指出,要全面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不仅为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也对做好人大各项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意见》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工作力量、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舆论工作、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

 记者:关于《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意见》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学习贯彻落实《意见》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政治任务。当前要着重做好以下4个方面工作:一要加强学习和宣传。组织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干部深入学习《意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近期召开了第4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主题,推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刻理解、全面贯彻《意见》。二要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抓紧修改地方组织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法律,使《意见》的有关举措和要求依照法定程序成为法律制度,保证顺利实施。三要做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到2023年年初,全国五级人大换届选举将全部完成。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按照同级党委的部署安排,依法有序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人大代表选举工作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四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结合人大工作职责定位和履职实际,研究提出贯彻实施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推动落实。对标对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安排2022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拟开展对地方人大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调研,确保《意见》落地见效,推动新时代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公报

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于2021621日在武汉召开。出席这次全会的有省委委员75人。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分代表列席会议。

全会由省委常委会主持。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实施意见》,审议了《中共湖北省委常委会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共湖北省委常委会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省委书记应勇作了讲话,并就《实施意见(讨论稿)》起草情况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了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以来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取得的成绩。一致认为,我省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深化关键领域改革,鲜明树立了大抓党建、大抓基层的工作导向,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有效促进了基层党员干部作风转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夯实了省域治理现代化基层基础;疾控体系改革扎实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公共卫生治理的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全会一致认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是习近平总书记从国家战略层面对湖北的明确定位,是党中央赋予湖北的重大历史使命,是指引湖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遵循,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湖北的关心重视一以贯之,对湖北的殷殷期许一以贯之,对湖北的工作要求一以贯之。我们一定要坚决服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决服从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紧密结合湖北实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切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国家战略实施作出湖北更大贡献。

全会提出了新时代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总体要求。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湖北比较优势,深入推进“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科技强省、农业强省、生态强省,着力在创新体制机制、统筹区域发展、实现绿色崛起、坚持开放先导、推动共同富裕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奋力“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

全会明确了新时代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发展定位和主要目标。强调发挥湖北科教资源富集优势,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发挥产业基础雄厚优势,强化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建设全国重要先进制造业基地;发挥武汉国家中心城市支撑引领优势,强化辐射带动功能,建设中部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发挥生态大省优势,强化生态承载功能,建设中部绿色崛起先行区;发挥区位交通和市场空间优势,强化交通市场枢纽功能,建设内陆开放新高地;发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优势,强化公共服务供给功能,建设中部省域治理样板区。

全会提出,到2025年,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取得实质性进展。科技创新能力保持领先,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显著;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全国重要先进制造业基地初步建成;区域发展布局成势见效,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进一步增强;内陆开放型经济突破性发展,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初步建成;绿色发展走在前列,美丽湖北、绿色崛起成为湖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底色;省域治理效能显著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到2035年,形成与“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相适应的综合实力、战略功能和体制机制,人均GDP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达到较高水平,美丽湖北基本建成,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在中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全会强调,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科技强省“四梁八柱”。完善区域创新布局,加强战略科技力量培育,强化高等教育创新支撑,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环境,充分发挥科技人才作用。创建武汉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和湖北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着力把东湖科学城打造成科学特征凸显、创新要素集聚、策源能力突出、科创活力迸发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科学城。

全会强调,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培育壮大5个万亿级支柱产业、10个五千亿级优势产业、20个千亿级特色产业集群,推动产业集群化、高端化、数字化、融合化、绿色化发展,加快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主导、现代服务业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

全会强调,要加强协同合作,推动区域发展布局成势见效。以实施“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以全省高质量发展撬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和中部地区加快崛起。坚定不移支持武汉做大做强,加快武汉城市圈一体化发展;坚定不移支持襄阳、宜昌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推动“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城市群协同发展。

全会强调,要建设农业强省,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刻不容缓推进农业产业化,着力打造十大优势农业产业链。巩固提升全国粮食生产基地地位,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农业产业化、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抬高湖北全域高质量发展底板。

全会强调,要加快建设美丽湖北,率先实现绿色崛起。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全面绿色转型,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确保“一库清水北送”“一江清水东流”,推动湖北在中部地区率先实现绿色崛起。

全会强调,要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发挥新时代“九省通衢”优势,持续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增密、互通、提质”,加快建设“米字型、十通向”高铁枢纽网、“双枢纽、多支线”航空运输网、“九纵五横四环”高速公路网和“江海联运、水铁联运、水水直达、沿江捎带、港城一体”水运体系。大力建设全国商贸物流中心、全国消费中心和区域性金融中心。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

全会强调,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千方百计解决好就业、医保、社保、生育、养老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健全党建引领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持续打造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湖北样板。

全会强调,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全会强调,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增强政治责任感,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以干在实处推进走在前列,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着力加强党的领导,为新时代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根本政治保障。

全会要求,要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精心组织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毫不松懈抓好下半年经济工作,在“开局漂亮”的基础上奋力实现“全年精彩”。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应急准备,确保安全度汛。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防控不松懈、疫情不反弹、发展不停步。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嘱托、感恩奋进,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率先在中部地区实现绿色崛起,打造全国重要增长极,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而努力奋斗。


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新时代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实施意见


2021621日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切实肩负起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湖北的历史使命,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湖北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湖北比较优势,深入推进“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科技强省、农业强省、生态强省,着力在创新体制机制、统筹区域发展、实现绿色崛起、坚持开放先导、推动共同富裕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奋力“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为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发展定位。牢记“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历史使命,聚焦新时代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以美丽湖北、绿色崛起为重要底色,以科技创新、改革突围为强大动能,以强化功能、开放共享为有力支撑,率先在中部地区实现绿色崛起,打造全国重要增长极。

 ——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发挥科教资源富集优势,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努力塑造湖北在全国科技创新版图中的领先地位,打造引领中部地区崛起的科技创新支点。

 ——全国重要先进制造业基地。发挥产业基础雄厚优势,强化高端产业引领功能,推动湖北制造高端发展、创新发展、转型发展,加快培育世界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

 ——中部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发挥武汉国家中心城市支撑引领优势,强化辐射带动功能,优化全省区域发展布局,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打造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动力源。

 ——中部绿色崛起先行区。发挥生态大省优势,强化生态承载功能,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守护“华中水塔”,筑牢生态屏障,率先在中部地区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崛起的新路子。

 ——内陆开放新高地。发挥区位交通和市场空间优势,强化交通枢纽和市场枢纽功能,建设现代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和现代流通体系,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

 ——中部省域治理样板区。发挥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优势,强化公共服务供给功能,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以高水平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目标。2025年,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取得实质性进展。科技创新能力保持领先,创建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湖北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取得实质性进展,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超过2万家,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GDP比重稳步提升,创新驱动发展成效显著。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主导、现代服务业驱动的产业发展体系基本形成,万亿级、五千亿级、千亿级产业集群梯队初步构建,全国重要先进制造业基地初步建成。区域发展布局成势见效,武汉城市圈在中部地区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城市群能级大幅跃升,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进一步增强。内陆开放型经济突破性发展,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建成,全国重要的商贸物流中心、消费中心和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初步建成。绿色发展走在前列,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得到较好控制,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方式普遍建立。省域治理效能显著提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形成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湖北样板,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2035年,形成与“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相适应的综合实力、战略功能和体制机制,科创能力、内生动力和竞争力大幅跃升,人均GDP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达到较高水平,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美丽湖北基本建成,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在中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二、建设科技强省,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四)完善区域创新布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科技强省“四梁八柱”。着力把东湖科学城打造成科学特征凸显、创新要素集聚、策源能力突出、科创活力迸发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科学城。加快以东湖科学城为核心区域的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建设,创建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湖北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支持襄阳、宜昌等地建设区域性科技创新中心,组建“襄十随神”“宜荆荆恩”科技创新联盟,助推产业升级和区域转型发展。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县(市)和创新型园区,构建环大学科技创新生态圈、生态带。构建国内国际开放合作创新网络,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创新共同体,组建10家左右国际科技合作离岸中心和国际技术转移离岸中心,推动国际科技合作“布点组网”。

(五)加强战略科技力量培育。聚焦科技前沿,加快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推进脉冲强磁场优化提升、作物表型组学研究、深部岩土工程扰动模拟、精密重力测量等设施建设,统筹谋划磁约束氘氘聚变中子源、武汉光源、农业微生物等设施预研预制。激活3600余家科研机构创新活力,培育500余家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一室一策”高标准建设湖北实验室,整合优势力量争创国家实验室或国家实验室在鄂重要基地。充分发挥在鄂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创新机构平台支撑作用,加快建设先进存储、信息光电子等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谋划一批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布局一批跨学科、跨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加快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建设。

(六)强化高等教育创新支撑。优化高等教育发展布局,分类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支持在鄂部属高校提升核心竞争力,支持省属高校特色发展。强化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功能,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鼓励高校院所积极参与国际研发合作,支持国际国内一流大学、科研院所在鄂设立分支机构。推进基础学科研究基地建设,建设国家应用数学中心。

(七)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光芯屏端网”、医药和医疗设备等重点产业,推动“临门一脚”关键技术产业化。实施科技重大专项,聚焦新能源和智能汽车、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不分地域、不论资历、不设门槛,推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揭榜挂帅”,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前瞻布局未来网络、量子信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等领域,谋划建设未来产业先导示范区,加强应用场景创新与迭代应用示范。

(八)优化科技创新生态环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增强“钱变纸”“纸变钱”能力。打造“双创”升级版,建设1000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加快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中部中心,推动组建中部地区技术交易市场联盟,争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实施科技金融服务滴灌行动,创新科技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拓展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大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建设。坚持引才、育才、用才、留才系统谋划、协同用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十百千万”行动和“人才兴鄂”计划,完善高端科技人才在鄂工作、科研、交流保障政策,加强创新型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技术转移人才、基础研究人才培育,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人才评价体系,包容“十年不鸣”、期待“一鸣惊人”。

三、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

(九)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培育打造5个万亿级支柱产业、10个五千亿级优势产业、20个千亿级特色产业集群,构建“51020”现代产业体系。坚持先进制造业主导,推进制造强省建设,着力打造汽车制造、现代化工及能源、现代农产品加工3个万亿级产业;巩固提升高端装备、绿色建材、低碳冶金、现代纺织4个五千亿级产业;培育壮大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北斗及应用、航空航天、高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高端数控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智能制造装备、智能家电、安全应急等10个千亿级特色产业集群。坚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着力打造以“光芯屏端网”为重点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大健康2个万亿级产业;巩固提升先进材料、节能环保2个五千亿级产业;培育壮大光通信及激光、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终端、信息网络、软件及信息服务、人工智能、电子信息材料、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数字创意等10个千亿级特色产业集群,集中力量建设四大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坚持现代服务业驱动,实施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工程,着力打造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研发设计和科技服务、商务服务4个五千亿级服务产业。推进荆州国家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创建一批省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

(十)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遴选一批“卡脖子”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攻关突破,重点支持20家集研究开发、检验检测、成果推广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集群服务平台建设。实施产业链提升工程,落实产业链链长制,推进16条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实施技改提能工程,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达到50%以上。实施优质企业培育工程,重点扶持一批百亿级、千亿级头部企业和领军企业,每年打造30个“隐形冠军”示范企业、培育引导1000家小微企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形成接续有力、相互支撑的企业梯队。

(十一)推动产业数字化发展。实施数字经济跃升工程,以数字技术赋能传统产业,加快数字湖北建设。强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实施5G万站工程,统筹推进各行业大数据中心建设。强化数字化平台建设,加快武汉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争创国家“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持续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加快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

(十二)推动产业融合化发展。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业,打造100个国家级和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大力推广定制化、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等服务型制造模式。深入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依托制造业集聚区布局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建设一批服务支撑平台,大力发展知识密集型生产性服务业,构建全产业链区域服务体系。着力发展研发设计产业,创建一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加快建设武汉世界“设计之都”。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发展,加快发展健康、养老、育幼、文旅、体育、家政等服务业,扩大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供给。推进军民融合发展。

四、加强协同合作,打造中部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

(十三)推动“一主两翼”成势见效。加快实施“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坚定不移支持武汉做大做强,进一步提高在中部地区的城市首位度,支持武汉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全面提升能级、增强功能,发挥支撑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坚持“九市即一城”理念,以武汉鄂州同城化为突破口,进一步推进武汉城市圈规划同编、交通同网、科技同兴、产业同链、民生同保,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主引擎。坚定不移支持襄阳、宜昌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提升省域副中心城市能级,经济总量向万亿级迈进,引领推动“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城市群协同发展,实现由点轴式向扇面式发展,打造支撑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南北列阵。

(十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全面提升各类城市综合承载力和功能,形成“多节点、多通道、多支撑”发展新格局。支持市州立足特色资源和产业基础,主动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因地制宜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和区域专业服务中心。鼓励在汉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与其他市州结对共建。推进综合性区域交通枢纽建设,改善区域客货运网络布局和交通微循环,提升通行能力。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补短板行动,加快建设智慧城市、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加强建筑规划设计管理,优化城市空间和建筑布局,塑造城市时代特色风貌。

(十五)突破性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百强进位、百强冲刺、百强储备”,加快融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发展,力争2025年底实现全国50强县(市)零突破。加快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重点推进10个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打造一批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规范发展一批特色小镇。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供给均衡,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深化扩权赋能强县改革,提升县级统筹资源能力。加强县域经济考核评价和结果运用。

(十六)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协同发展。深化与湖南、江西两省合作,赋能完善三省协同发展体制机制,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汉江生态经济带、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淮河生态经济带协同发展,共同打造全国重要增长极,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推动武汉至南昌高铁、长沙至九江高铁、监华公铁大桥、洞庭湖四口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等一批跨区域重点项目建设。推进三省制造业协同发展,推动三省大装置大平台共享。建立三省人才共认共享共用协作机制、应急处置联动协作机制。推动实现三省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和转移接续,完善住院费用异地直接结算。以长江大保护为重点,建立跨区域大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协调联动机制。成立旅游产业发展联盟,深化大别山、武陵山等区域旅游与经济协作。推动荆州跨长江发展,促进九江、黄石、鄂州、黄冈跨区域合作,深化“通平修”合作示范区建设。支持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加快发展。

五、建设农业强省,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十七)巩固提升全国粮食生产基地地位。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规划和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江汉平原、鄂北岗地等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着力打造粮油、畜禽、水产、茶叶、果蔬等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支持武汉建设“中国种都”。加快建设鄂北水资源配置、引江补汉、一江三河水系连通等工程。推进武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行动,推广虾稻共作等先进种养业模式。

(十八)刻不容缓推进农业产业化。坚持以农业产业化、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抬高湖北全域高质量发展底板。实施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十百千万”工程,打造十大优势农业产业链。加快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创建国家级、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先导区,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试点,支持农民深度参与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做强“中国荆楚味·湖北农产品”系列名优品牌。

(十九)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坚持“多规合一”,统筹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持续推进环境整治村和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提档升级农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物流等基础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连线连片建设美丽乡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开展“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

(二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持续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五基”工程。健全政府、社会帮扶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产业就业帮扶,大力实施消费帮扶。着力抓好37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工作。

六、加快建设美丽湖北,率先实现绿色崛起

(二十一)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坚决把修复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完善以“三江四屏千湖一平原”为骨架的生态安全屏障。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建立以“三线一单”为基础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深化河湖长制,完善落实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机制,擦亮“千湖之省”生态名片。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和三峡库区保护,突出抓好长江、汉江、清江和洪湖、梁子湖等重要领域、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确保“一库清水北送”“一江清水东流”。加强长江岸线规划管理,实施千里长江绿色廊道工程,打造最美长江岸线。深入推进国土空间治理和生态修复、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地质灾害监测防治、长江流域非法矮围整治、水资源保障等攻坚行动,到2025年完成造林绿化120万亩、森林质量提升520万亩、重要湿地生态修复10万亩。全面实施林长制,争创更多国家森林城市。推进以神农架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抓好长江十年禁渔,完善长江流域省级协商合作机制,推动设立长江生态法院。

(二十二)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推进城镇污水源头管控收集和资源化利用、高质量管网建设,到2025年底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推动黄石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实施产粮(油)大县永久基本农田面源污染专项治理工程。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设施和转运处置体系建设。实施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攻坚提升行动。

(二十三)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推进近零碳排放试点示范。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加快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实施绿色技术创新系列专项行动,打造中部绿色技术创新引领区。完善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加快发展清洁替代能源,支持创建鄂西国家级页岩气勘探开发综合示范区,新增新能源装机2000万千瓦以上。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国家节水行动。在武汉、襄阳、宜昌率先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建设试点。

(二十四)加快全面绿色转型。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加快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建设,全面完成重化工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广清洁生产,支持建设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鼓励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发展。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争创国家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推进武汉绿色发展示范、三峡地区绿色发展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保护协作。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支持宜昌建设世界旅游名城,支持市州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打造荆风楚韵、灵秀湖北特色文旅品牌。

七、构建强大交通枢纽和市场枢纽,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

(二十五)建设“祖国立交桥”。加强铁路、公路、水运、航空、信息、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增密、互通、提质”。加快建设“米字型、十通向”高铁枢纽网、“双枢纽、多支线”航空运输网、“九纵五横四环”高速公路网和“江海联运、水铁联运、水水直达、沿江捎带、港城一体”水运体系,着力构建现代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实施综合交通枢纽提升工程,加快武汉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和襄阳、宜昌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支持黄冈—鄂州—黄石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融入武汉枢纽布局。实施铁路跨越发展工程,加快推进沿江高铁中部段、呼南高铁襄阳至常德段、襄阳至荆门高铁、西安至十堰高铁、荆门至荆州高铁、京九高铁阜阳至黄冈段、武汉枢纽直通线等重大铁路项目建设。实施民航补短板工程,增强武汉天河机场门户枢纽功能,建设鄂州花湖机场国内一流专业航空货运枢纽、全球主要航空物流节点,提升支线机场服务能力。实施公路扩容提质工程,强化省际通道衔接,完善过江通道布局,推动高速公路优化扩容。贯通“断头路”、畅通“瓶颈路”,实现三大城市(圈)群内外高效联通。实施水运提能增效工程,推进汉江航道整治,加快全省港口资源整合,建设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合理布局多式联运枢纽节点,构建多式联运集疏运体系。

(二十六)建设全国商贸物流中心。优化商贸流通网络,加快推进武汉、襄阳、宜昌、十堰、鄂州等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和武汉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建设一批省级物流枢纽,推动乡镇商贸中心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培育壮大10家具有全国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商贸流通企业,推动钢铁、粮食等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打造一批千亿级商品交易市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二十七)建设全国消费中心。创建武汉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推进襄阳、宜昌等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加快高品质步行街和地标性商圈建设,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推动消费供给升级,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全面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支持武汉设立离境退税街区、布局市内免税店,做强首店经济、首发经济,建设全国进口商品集散分拨中心。大力发展电商网购、在线服务等新业态,推动生活服务业线上线下交互融合。健全消费领域信用监管体系,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

(二十八)建设区域金融中心。实施金融功能提升工程,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生态金融、普惠金融、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做大做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推动湖北银行、汉口银行等尽快上市,加快非银机构设立,打造全牌照、全业态金融机构集群。实施上市公司倍增计划,做实上交所中部基地和深交所湖北资本市场培育基地,推动更多企业多渠道上市挂牌,支持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争取“四板”创新试点。深化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建设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和中部地区风投创投中心。建好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打造全国碳交易中心和碳金融中心。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平台建设。推动金融双向开放,在湖北自贸区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等创新试点。创新体制机制,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

(二十九)推进高水平开放。推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以国家内陆对外开放通道建设为契机,主动对接西部陆海新通道、新亚欧大陆桥等对外经济通道,创新中欧班列(武汉)运营机制。加快推动制度型开放,打造高水平开放平台,高标准建设湖北自贸区,推进武汉片区扩容,拓宽利用外资领域。推进武汉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支持襄阳、宜昌创建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加快襄阳综合保税区建设及黄石、荆州、鄂州、仙桃等综合保税区申报,加快武汉、宜昌、黄石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建设海外仓和跨境电商园。拓展中国(湖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建设智慧口岸,开展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全力压减通关时间和成本。强化政策保障,推动全省市州海关机构设置全覆盖。推进武汉长江新区和武汉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

八、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三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落实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完善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人员回乡就业创业。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社区服务短板。健全孤儿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推进市州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推动各领域各行业适老化转型升级,市辖区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至少建设1处综合性养老服务设施。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和社会保障项目待遇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就学、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的实际享有水平。落实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三十一)持续打造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湖北样板。创新医防协同、平战结合机制,加强公共卫生责任清单管理,落实公立医院疾控工作职能,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完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加快实施传染病医院、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争创国家医学中心和23家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45家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争取设立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分中心。推动百万人口的县(市)和百强县创建三甲综合医院,大力推进优质专科医院发展。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力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大力推进健康湖北建设。

(三十二)增加高品质公共服务供给。全面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多样化发展,加快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发展文化创意、网络视听、动漫游戏、数字出版等产业,加快中国(湖北)网络视听产业园、武汉东湖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网上剧院等建设,传承和弘扬红色文化,打响长江文化、楚文化品牌。推进综合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全力打造城市社区十分钟健身圈。

九、深化改革先行先试,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

(三十三)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建设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市场体系。推进武汉争创国家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健全要素市场一体化运行机制,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深化产业用地“标准化”出让方式改革。深入实施“亩产论英雄”,提高经济密度和投入产出效率。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创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

(三十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序推进企业重组整合和布局结构优化。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层分类管理制度,改革考核评价体系和薪酬分配办法。加快武汉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促进民营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推动领导干部走访服务企业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对中小企业的政策帮扶和产业引导。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楚商精神。

(三十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企业获得感最强的省份之一。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探索“一业一证”。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清单和标准,确保清单之外无政府定价收费。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进一网、能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窗通办、一事联办、跨省通办”。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推进国家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示范建设。严格规范涉企执法司法行为,持续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建设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当好服务企业“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三十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健全党建引领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力量下沉,深化完善“双报到、双报告”制度,推行“五社联动”和“党建+网格”模式。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深入实施村党组织“红色头雁”计划,实施村(社区)事务阳光工程。加快信息化应用,深化“雪亮工程”建设。推进“一村(社区)一警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三十七)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构建大安全工作格局,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加快建设省市县乡四级应急响应平台和决策指挥系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十、抓好组织实施

(三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省上下“一盘棋”,涉及重要规划、重点政策、重大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注重总结推广经验。充分发挥人大和政协的职能作用,推动有关工作落地见效。省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强化工作协同,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要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

(三十九)创新政策支持。扎实推进中央支持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一揽子政策落实到位,持续落实“两个比照”政策和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政策,完善对口帮扶机制。对重要改革开放平台建设用地实行计划指标倾斜,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跨区域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开展建设用地、耕地占补指标跨区域交易。构建科技、产业、金融、人才协同互促的政策体系,鼓励人才自由流动,实行双向挂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灵活多样的人才柔性流动政策;鼓励市县设立人才引进专项资金,落实中央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才按有关规定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的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利用地方政府债券限额空间、合法合规适当发行再融资债券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用好融资担保、贷款贴息、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政策,探索由市级和试点区县共同出资设立资金池,依法分担中小制造企业贷款风险。

(四十)强化作风保障。坚持谋定后动、谋定快动,以干在实处推动走在前列,推动各项工作项目化、清单化、工程化,持之以恒抓落实。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主动作为、担当善为,以“拼、抢、实”的状态和作风,创造性开展工作。坚持鼓励创新、勇于突破,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持续建设“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干部作风实、发展环境优”的省份,激励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中展现更大担当作为。


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公报


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于2021121日在武汉召开。出席这次全会的有省委委员79人。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分代表列席会议。

全会由省委常委会主持。全会审议了省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决定》《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决议》。省委书记应勇作了讲话,并就《决定(讨论稿)》起草情况向全会作了说明。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李荣灿就筹备召开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有关情况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了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以来省委常委会的工作。一致认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着力打造全国重要增长极,建设美丽湖北、实现绿色崛起。全省经济运行呈现全面恢复、快速增长、质效提升、稳中向好态势,民生保障有效改善,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十四五”良好开局。坚决贯彻党中央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开展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系列活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伟大抗疫精神,凝聚起全省上下团结一心、砥砺奋进的磅礴力量。

全会认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在我们党“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的重大历史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具有划时代、里程碑意义。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全会重大意义、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深刻领会“两个确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重要的政治成果,深刻领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最宝贵的历史经验,深刻领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最鲜明的时代特征,要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丰厚滋养,坚定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担当,提升政治能力,涵养政治生态,强化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转化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奋进力量。

全会强调,要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决定性作用,坚定政治信仰,不断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根本保障,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始终把做到“两个维护”贯穿湖北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湖北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全会强调,要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增强政治担当,切实把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转化为推动湖北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做好湖北工作的“纲”和“魂”,牢记“四个着力”“四个切实”“三个一定能”的殷殷嘱托,全力答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湖北的“必答题”。坚持把湖北各项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把握、谋划、推进,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实施中找准湖北定位、发挥湖北优势、展现湖北担当。围绕发挥“六大优势”、强化“六大功能”、实现“六大目标”,纵深推进“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加快推进科技强省建设,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51020”现代产业集群,促进县域经济突破性发展,更大力度推进农业产业化,全面推进生态省创建,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持续打造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湖北样板”,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落地见效。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探索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新路径,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全省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全会强调,要保持新时代赶考的清醒和坚定,提升政治能力,锤炼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过硬本领。自觉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心怀“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以干在实处推动走在前列,锤炼干事创业真本领。突出政治标准选干部、配班子,发挥“一把手”带头示范作用,压实“一线总指挥”责任,以“关键少数”引领带动“绝大多数”。着力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不断提升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全会强调,要永葆自我革命精神,持续涵养政治生态,不断夯实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根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五个必须”,杜绝“七个有之”,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头脑清、眼界宽、肩膀硬、步子稳、腰板正的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始终保持“拼抢实”的状态和作风,唯干唯实唯先、善谋善作善成。大力建设清廉湖北,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推进法治湖北建设,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全会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政治责任,确保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扛牢管党治党责任,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体制机制,压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强化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责任制,突出对领导班子政治功能、领导干部政治素质的识别和评价。加强对党的政治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监督机制,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精准化,对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责任不到位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全会要求,要认真抓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统筹抓好“全年精彩”和明年经济运行,加快实施一批重大项目、重要事项、重点工程,奋力实现明年一季度“开门红”。按照党中央要求做好党的二十大代表推荐、提名、考察工作,稳步推进省市换届。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到防控不松懈、疫情不反弹、发展不停步。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民生保障工作,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突出抓好组煤、供电、保气等能源迎峰度冬保障工作。从严从实抓好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于20226月在武汉召开。全会认为,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是我省迈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好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对于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科学谋划我省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动员全省上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奋力走好新时代赶考之路具有重大意义。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潘启胜、别必雄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省委常委会之前作出的给予潘启胜、别必雄开除党籍的处分。

全会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学细悟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湖北举行解读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新闻发布会


122日,湖北举行解读中共湖北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新闻发布会,请省委副秘书长陈昌宏、省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张爱国、省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邓务贵介绍全会情况,解读全会精神,并回答记者提问。

  湖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向培凤:

记者朋友们:

  上午好!

  昨天,中共湖北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胜利召开。全会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决定》《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决议》等重要文件。今天,中共湖北省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会情况,解读全会精神,回答媒体关心的问题。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是:

  省委副秘书长陈昌宏同志;

  省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张爱国同志;

  省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邓务贵同志。

  首先,请陈昌宏同志介绍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有关情况,解读全会精神。

 湖北省委副秘书长陈昌宏: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为大家介绍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的有关情况。

  中共湖北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体会议于2021121日在武汉召开。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决定》《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决议》等。省委书记应勇作了讲话,并就《决定》起草情况向全会作了说明。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1. 关于这次全会的主题

这次全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确定这一主题,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需要。前不久召开的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是一次具有划时代、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强调,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通过召开这次省委全会,进一步把全省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来,深刻领会“两个确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重要的政治成果,深刻领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最宝贵的历史经验,深刻领会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最鲜明的时代特征,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丰厚滋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

 二是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需要。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政治建设,强调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0191月,党中央出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对党的政治建设作出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六中全会上对党的政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通过召开这次省委全会,系统梳理近年来我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经验做法,查找薄弱环节,全面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步调一致向前进。

三是深入推动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四次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赋予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历史使命。为实现这一使命,省委先后召开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重点回答了“如何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湖北在哪里、湖北怎么干”“什么是支点、怎样建支点”等重大问题。通过召开这次省委全会,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重点回答湖北“以什么样的政治态度、政治责任担当使命”的问题,与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一脉贯通,进一步动员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奋力推动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

  1. 关于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的主要内容

这次全会的重要成果,是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决定》。《决定》围绕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突出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这一主题,主要从坚定政治信仰、增强政治担当、提升政治能力、涵养政治生态、压实政治责任等五个方面,对我省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进行了系统部署。在坚定政治信仰方面,强调要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始终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始终把做到“两个维护”贯穿湖北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湖北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在增强政治担当方面,强调要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做好湖北工作的“纲”和“魂”,在服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找准湖北定位、发挥湖北优势、展现湖北担当,全力答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湖北的“必答题”,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落地见效。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大力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提高全省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提升政治能力方面,强调自觉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心怀“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以干在实处推动走在前列,增强履职尽责本领。突出抓住“关键少数”,发挥“一把手”带头示范作用,以“关键少数”引领带动“绝大多数”。着力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提升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在涵养政治生态方面,强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始终保持“拼抢实”的状态和作风,唯干唯实唯先、善谋善作善成。深入推进清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持续打造“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干部作风实、发展环境优”的省份。在压实政治责任方面,强调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制度保障,把建章立制贯穿党的政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加强监督问责,确保党的政治建设取得实效。总体来看,《决定》既全面落实中央要求,又紧密结合湖北实际,具有很强的政治性、针对性、指导性,充分体现了省委高度的政治自觉、政治敏锐、政治担当。

  1. 关于省委常委会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这次全会充分肯定了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以来省委常委会的工作。全会认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常委会团结带领全省人民,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着力打造全国重要增长极,建设美丽湖北、实现绿色崛起,全省经济运行呈现全面恢复、快速增长、质效提升、稳中向好态势,民生保障有效改善,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胜利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年来,省委常委会在推进各项工作的同时,着重抓了四件大事。一是精心组织开展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系列活动,凝聚起全省上下团结一心、砥砺奋进的磅礴力量。二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激发全省干部群众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热情。三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把六中全会精神转化为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四是认真抓好市县乡领导班子集中换届,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高素质湖北干部队伍。

  一年来,省委常委会主要做了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大力推动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锚定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湖北的历史使命,编制实施我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召开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作出部署,着力发挥“六大优势”、强化“六大功能”、实现“六大目标”,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推进经济持续全面稳定恢复、快速增长。前三季度,全省GDP同比增长18.7%,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13.6%16%。推动“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成势见效,推动县域经济突破性发展;围绕构建先进制造业主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现代服务业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打造“51020”现代产业集群;加快科技强省建设,制定出台“1+4”科技政策体系,全力创建“两个中心”,加快建设以东湖科学城为核心的光谷科创大走廊;加快构建现代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全国重要的商贸物流中心、消费中心、金融中心,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毫不放松抓好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二是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快重点领域改革突破,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三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四是扎实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五是切实增强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前三季度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78.1%,全省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六是加快建设美丽湖北、实现绿色崛起,深入推进生态省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美丽湖北、绿色崛起成为湖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底色。七是扎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全面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北。八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扎实推进清廉湖北、法治湖北建设,持续打造“好正实优”省份。

  全会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向培凤: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提问前,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名称。

  中国网记者:

 全会指出,要保持新时代赶考的清醒和坚定,提升政治能力,锤炼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过硬本领。请问在加强干部政治能力建设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湖北省委组织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张爱国:

  谢谢您的提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干部干好工作所需的各种能力中,政治能力是第一位的。我们必须加强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推动干部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决定性作用,坚定政治信仰,筑牢政治忠诚,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过硬的政治能力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加强干部政治能力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从教育培训、实践锻炼、选拔使用、管理监督等方面协同发力、一体推进。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聚焦政治忠诚凝心铸魂。坚持和完善“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各级党委常委会议“第一议题”,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核心课程,作为主题党日重要内容,深入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计划、年轻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计划,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始终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

 二是强化政治历练提升本领。深入实施“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计划、新时代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常态化推进干部跨地域、跨领域、跨行业和上下交流锻炼,积极选派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跟班学习、到重大斗争一线实践锻炼,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坚持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做到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见端倪、把方向,善于用党中央精神分析形势、谋划工作,善于用新发展理念破解发展难题,以过硬本领践行“两个维护”,以湖北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体现“两个维护”。

 三是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评价机制,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实际成效作为评价干部的第一标尺,强化对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深入考察,把“头脑清、眼界宽、肩膀硬、步子稳、腰板正”的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推动干部增强政治担当,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

 四是紧盯政治表现从严监督。将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巡视巡察和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深化政治巡视,强化政治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加强对“一把手”、领导班子和重点岗位的日常监督,用好个人有关事项查核、举报查核、审计监督、问责处置等手段,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精准化,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不断夯实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根基。

  谢谢!

湖北日报记者:

  请问,按照省委全会部署,湖北在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方面,有哪些措施和安排?

  湖北省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邓务贵: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刚刚胜利闭幕的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是湖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全会就认真抓好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进行再部署、再明确,必将有力推动六中全会精神在湖北走深走实,落地生根。下一步,我们的安排主要有以下方面:

第一,进一步强化学习培训。在全省党员干部全覆盖传达学习的基础上,着重抓好“五学”。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将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全省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在精读原文的基础上,组织专题学习,开展研讨交流,推动学深悟透。二是广大党员跟进学。各基层党组织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交流讨论。三是组织培训系统学。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四是研究阐释拓展学。组织社科理论专家,围绕六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重大观点、重大部署,列出一批专项课题,开展专题研究,推动学习走向深入。五是推动在学中干、干中学。把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八、九次全会,特别是刚刚闭幕的十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转化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强大奋进力量。

第二,进一步开展全方位宣传。一是既及时转发中央权威媒体的重要报道、重点评论、重要解读文章,又结合我省实际主动推出一批有分量的深度报道、言论评论、权威访谈和理论文章,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解读六中全会精神。二是网上网下一体推进,统筹新闻宣传与文艺宣传、社会宣传,用好“两中心一平台”、村村响等载体,通过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媒体、多渠道推动全会精神入脑入心。三是与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在主流媒体开设“全会精神暖荆楚  湖北奋力开新局”专题专栏,组织记者深入基层一线,全领域、多角度报道荆楚大地干部群众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的生动实践。

 第三,全覆盖开展专题宣讲。以省市县三级党委宣讲团、青年宣讲团和多样化宣讲队(也就是“两团多队”)为主体,组织开展“十讲十进”大宣讲。具体来说,就是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专题讲、先进典型示范讲、青年学子交流讲、“第一书记”就地讲、百业能人分层讲、文艺队伍巡回讲、志愿队伍入户讲、网络大V线上讲、媒体平台互动讲,推动六中全会精神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园区、进商圈、进景区、进文明实践所(站)、进网络。省级层面实施“四‘十’四‘百’”行动,其中,四“十”是举办十场“理响荆楚”系列公共讲座,推出十期“是这个理”电视理论节目,组织十位企业家看全会、谈体会电视访谈,动员十位曲艺家开展文艺宣讲;四“百”是开展“百名马克思主义学者宣讲行动”,推出“百个精品点单宣讲课程”,组织百场“强国新生代”青年宣讲交流,邀请“百名支部书记进高校”,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畅谈体会。通过“十进十讲”“四‘十’四‘百’”,构建全覆盖大宣讲格局,推动六中全会精神“飞入寻常百姓家”。

 第四,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把深入理解六中全会精神的丰富内涵作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把深刻领悟新时代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作为突出重点,把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作为根本要求,继续坚持我省党史学习教育“一领两用三加强”的特色做法,不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开展“深入学讲话、奋进建支点”学习实践,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谋划工作、开创新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谢谢。

中外新闻社记者:

  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通过了《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请介绍一下筹备召开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的有关情况。

  张爱国:

  谢谢您的提问。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是20176月召开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决定: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定于20226月在武汉召开。

  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是在党中央领导我们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时刻,是在我省加快实施“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全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省委对做好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决议》,明确了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代表名额和分配原则等,为做好大会筹备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实事求是总结省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以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取得的成绩,科学谋划未来五年全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动员组织全省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以干在实处推动走在前列,加快实施“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打造全国重要增长极,建设美丽湖北、实现绿色崛起,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而努力奋斗。

  大会的议程主要有五项:一是听取和审查中共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的报告;二是审查中共湖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三是选举中共湖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四是选举中共湖北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是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850名,由省委根据所辖的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分配到各选举单位,由各选举单位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选举产生。

  按照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决议,我省将认真做好省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有关筹备工作,严格依规选好党代表,起草形成好报告,做好人事安排准备,确保将大会开成一次务实、团结、奋进的大会,凝聚起加快实施“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强大力量。

  谢谢!

  向培凤:

  各位记者朋友,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对全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了系统部署,切实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转化为“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为推动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感谢各媒体长期以来对湖北经济社会建设的关注和支持。同时,也感谢各位发布人的介绍。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习近平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讲话

各位代表,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家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共商我国文艺繁荣发展大计。

  首先,我代表党中央,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体代表,并通过你们向全国广大文艺工作者,致以诚挚的问候!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百年征程波澜壮阔,百年初心历久弥坚。中国共产党是具有高度文化自觉的党,党的百年奋斗凝结着我国文化奋进的历史。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建设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中华民族新文化作为自己的使命,积极推动文化建设和文艺繁荣发展。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说:“建立中华民族的新文化,这就是我们在文化领域中的目的。”一百年来,在党的领导下,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高擎民族精神火炬,吹响时代前进号角,矢志不渝投身革命、建设、改革事业,用丰富的文艺形式,激励受剥削受压迫的劳苦大众浴血奋战、百折不挠,激励站起来的中国人民自力更生、发愤图强,激励改革开放大潮中的亿万人民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激励新时代的中国人民自信自强、守正创新,为增强人民力量、振奋民族精神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大文艺工作者与党同心同德、与人民同向同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情倾听时代发展的铿锵足音,生动讴歌改革创新的火热实践,在文艺创作、文艺活动、文艺惠民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取得丰硕成果。特别是围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党和国家重大活动,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重大主题,围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风险挑战,围绕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广大文艺工作者倾情投入、用心创作,推出大量优秀作品,开展系列文艺活动,发挥了聚人心、暖民心、强信心的作用。文学、戏剧、电影、电视、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曲艺、杂技、民间文艺、文艺评论、群众文艺、艺术教育等领域都取得长足进步,我国文艺事业呈现百花齐放、生机勃勃的繁荣景象。

  一百年来,党领导文艺战线不断探索、实践,走出了一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符合中国国情和文化传统、高扬人民性的文艺发展道路,为我国文艺繁荣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实践充分证明,文艺事业是党和人民的重要事业,文艺战线是党和人民的重要战线,广大文艺工作者无愧于党和人民的期待与要求。党和人民需要你们、信赖你们、感谢你们!

  各位代表!同志们、朋友们!

  文化兴则国家兴,文化强则民族强。当代中国,江山壮丽,人民豪迈,前程远大。时代为我国文艺繁荣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广阔舞台。推动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广大文艺工作者义不容辞、重任在肩、大有作为。

  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增强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以强烈的历史主动精神,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在培根铸魂上展现新担当,在守正创新上实现新作为,在明德修身上焕发新风貌,用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文化创造,展示中国文艺新气象,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这里,我给大家提几点希望。

  第一,希望广大文艺工作者心系民族复兴伟业,热忱描绘新时代新征程的恢宏气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在这片广袤大地上绘就了人类发展史上波澜壮阔的壮美画卷,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现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同时也必须准备付出更为艰巨、更为艰苦的努力。

  文化是民族的精神命脉,文艺是时代的号角。古人说:“文者,贯道之器也。”新时代新征程是当代中国文艺的历史方位。广大文艺工作者要深刻把握民族复兴的时代主题,把人生追求、艺术生命同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愿望紧密结合起来,以文弘业、以文培元,以文立心、以文铸魂,把文艺创造写到民族复兴的历史上、写在人民奋斗的征程中。

  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经过顽强奋斗,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了从落后时代、跟上时代再到引领时代的伟大跨越,创造了人类历史上惊天地、泣鬼神的伟大史剧。广大文艺工作者要树立大历史观、大时代观,眼纳千江水、胸起百万兵,把握历史进程和时代大势,反映中华民族的千年巨变,揭示百年中国的人间正道,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唱响昂扬的时代主旋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是中国人民在新的考验和挑战中创造光明未来的时代,也是中国人民拼搏奋斗创造美好生活的时代。“登高使人心旷,临流使人意远。”广大文艺工作者要紧跟时代步伐,从时代的脉搏中感悟艺术的脉动,把艺术创造向着亿万人民的伟大奋斗敞开,向着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敞开,从时代之变、中国之进、人民之呼中提炼主题、萃取题材,展现中华历史之美、山河之美、文化之美,抒写中国人民奋斗之志、创造之力、发展之果,全方位全景式展现新时代的精神气象。

  第二,希望广大文艺工作者坚守人民立场,书写生生不息的人民史诗。源于人民、为了人民、属于人民,是社会主义文艺的根本立场,也是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的动力所在。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艺术的最高标准,创作更多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让文艺的百花园永远为人民绽放。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时代的创造者。在人民的壮阔奋斗中,随处跃动着创造历史的火热篇章,汇聚起来就是一部人民的史诗。人民是文艺之母。文学艺术的成长离不开人民的滋养,人民中有着一切文学艺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丰沛源泉。文艺要对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进程给予最热情的赞颂,对一切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斗的拼搏者、一切为人民牺牲奉献的英雄们给予最深情的褒扬。

  茅盾说过:“一个做小说的人不但须有广博的生活经验,亦必须有一个训练过的头脑能够分析那复杂的社会现象。”俄国作家托尔斯泰说过:“艺术不是技艺,它是艺术家体验了的感情的传达。”生活就是人民,人民就是生活。人民是真实的、现实的、朴实的,不能用虚构的形象虚构人民,不能用调侃的态度调侃人民,更不能用丑化的笔触丑化人民。广大文艺工作者只有深入人民群众、了解人民的辛勤劳动、感知人民的喜怒哀乐,才能洞悉生活本质,才能把握时代脉动,才能领悟人民心声,才能使文艺创作具有深沉的力量和隽永的魅力。广大文艺工作者不仅要让人民成为作品的主角,而且要把自己的思想倾向和情感同人民融为一体,把心、情、思沉到人民之中,同人民一道感受时代的脉搏、生命的光彩,为时代和人民放歌。

  文学艺术以形象取胜,经典文艺形象会成为一个时代文艺的重要标识。一切有追求、有本领的文艺工作者要提高阅读生活的能力,不断发掘更多代表时代精神的新现象新人物,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艺术创造,以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相结合的美学风格,塑造更多吸引人、感染人、打动人的艺术形象,为时代留下令人难忘的艺术经典。

  “立文之道,惟字与义。”文艺只有向上向善才能成为时代的号角。止于至善,方能臻于至美。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发扬中国文艺追求向上向善的优良传统,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动活泼体现在文艺创作之中,把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东西表现出来,倡导健康文化风尚,摒弃畸形审美倾向,用思想深刻、清新质朴、刚健有力的优秀作品滋养人民的审美观价值观,使人民在精神生活上更加充盈起来。

  第三,希望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守正创新,用跟上时代的精品力作开拓文艺新境界。衡量一个时代的文艺成就最终要看作品,衡量文学家、艺术家的人生价值也要看作品。广大文艺工作者要精益求精、勇于创新,努力创作无愧于我们这个伟大民族、伟大时代的优秀作品。

  古往今来,优秀文艺作品必然是思想内容和艺术表达有机统一的结果。正所谓“理辩则气直,气直则辞盛,辞盛则文工”。只有把美的价值注入美的艺术之中,作品才有灵魂,思想和艺术才能相得益彰,作品才能传之久远。要把提高质量作为文艺作品的生命线,内容选材要严、思想开掘要深、艺术创造要精,不断提升作品的精神能量、文化内涵、艺术价值。

  创新是文艺的生命。作家柳青说,“一个写作者,当他完全摆脱模仿的时候,他才开始成为真正的作家”,“每一个时代的文学,都有新的写法”。广大文艺工作者要有学习前人的礼敬之心,更要有超越前人的竞胜之心,增强自我突破的勇气,抵制照搬跟风、克隆山寨,迈向更加广阔的创作天地。

  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当代中国文艺的根基,也是文艺创新的宝藏。中国文化历来推崇“收百世之阙文,采千载之遗韵”。要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把艺术创造力和中华文化价值融合起来,把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结合起来,激活中华文化生命力。故步自封、陈陈相因谈不上传承,割断血脉、凭空虚造不能算创新。要把握传承和创新的关系,学古不泥古、破法不悖法,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文艺创新的重要源泉。

  今天,各种艺术门类互融互通,各种表现形式交叉融合,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催生了文艺形式创新,拓宽了文艺空间。我们必须明白一个道理,一切创作技巧和手段都是为内容服务的。科技发展、技术革新可以带来新的艺术表达和渲染方式,但艺术的丰盈始终有赖于生活。要正确运用新的技术、新的手段,激发创意灵感、丰富文化内涵、表达思想情感,使文艺创作呈现更有内涵、更有潜力的新境界。

  第四,希望广大文艺工作者用情用力讲好中国故事,向世界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中国人民历来具有深厚的天下情怀,当代中国文艺要把目光投向世界、投向人类。广大文艺工作者要有信心和抱负,承百代之流,会当今之变,创作更多彰显中国审美旨趣、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反映全人类共同价值追求的优秀作品。

  各国人民的处境和命运千差万别,但对美好生活的不懈追求、为改变命运的不屈奋斗是一致的,也是最容易引起共鸣的。马克思说:“凡是民族作为民族所做的事情,都是他们为人类社会而做的事情。”在艰苦卓绝的奋斗中,中国人民以一往无前的决心和意志,以前所未有的智慧和力量,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大幅提高了中国文化软实力。国际社会希望解码中国的发展道路和成功秘诀,了解中国人民的生活变迁和心灵世界。

  以文化人,更能凝结心灵;以艺通心,更易沟通世界。广大文艺工作者要立足中国大地,讲好中国故事,以更为深邃的视野、更为博大的胸怀、更为自信的态度,择取最能代表中国变革和中国精神的题材,进行艺术表现,塑造更多为世界所认知的中华文化形象,努力展示一个生动立体的中国,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谱写新篇章。

  文艺的民族特性体现了一个民族的文化辨识度。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同世界各国文学家、艺术家开展交流。要重视发展民族化的艺术内容和形式,继承发扬民族民间文学艺术传统,拓展风格流派、形式样式,在世界文学艺术领域鲜明确立中国气派、中国风范。

  第五,希望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弘扬正道,在追求德艺双馨中成就人生价值。“志高则言洁,志大则辞弘,志远则旨永。”文艺承担着成风化人的职责。广大文艺工作者要把个人的道德修养、社会形象与作品的社会效果统一起来,坚守艺术理想,追求德艺双馨,努力以高尚的操守和文质兼美的作品,为历史存正气、为世人弘美德、为自身留清名。

  立德树人的人,必先立己;铸魂培根的人,必先铸己。那些在历史长河中经久不衰的经典,都体现了文学家、艺术家襟怀和学识的贯通、道德和才情的交融、人品和艺品的统一。正所谓“为世用者,百篇无害;不为用者,一章无补”。

  文艺创作是艰辛的创造性工作。练就高超艺术水平非朝夕之功,需要专心致志、朝乾夕惕、久久为功。如果只想走捷径、求速成、逐虚名,幻想一夜成名,追逐一夜暴富,最终只能是过眼云烟。文艺要通俗,但决不能庸俗、低俗、媚俗。文艺要生活,但决不能成为不良风气的制造者、跟风者、鼓吹者。文艺要创新,但决不能搞光怪陆离、荒腔走板的东西。文艺要效益,但决不能沾染铜臭气、当市场的奴隶。创作要靠心血,表演要靠实力,形象要靠塑造,效益要靠品质,名声要靠德艺。低格调的搞笑,无底线的放纵,博眼球的娱乐,不知止的欲望,对文艺有百害而无一利!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心怀对艺术的敬畏之心和对专业的赤诚之心,下真功夫、练真本事、求真名声。

  文艺工作者的自身修养不只是个人私事,文艺行风的好坏会影响整个文化领域乃至社会生活的生态。文学家、艺术家是有社会影响力的,一举一动都会对社会产生影响。大家要珍惜自己的社会影响,认真严肃地考虑作品的社会效果。一个文艺工作者如果品行不端,人民不会接受,时代也不会接受!不自重就得不到尊重!广大文艺工作者要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自觉遵守法律、遵循公序良俗,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要有“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歌颂真善美、针砭假恶丑。对正能量要敢写敢歌,理直气壮,正大光明。对丑恶事要敢怒敢批,大义凛然,威武不屈。要弘扬行风艺德,树立文艺界良好社会形象,营造自尊自爱、互学互鉴、天朗气清的行业风气。

  各位代表!同志们、朋友们!

  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需要在党的领导下,广泛团结凝聚爱国奉献的文艺工作者,培养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的文学家、艺术家。中国文联、中国作协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5年来,中国文联、中国作协紧扣“做人的工作”这一任务,聚焦创作生产优秀作品这一中心环节,深化改革,优化职能,团结引领广大文艺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繁荣创作、服务人民,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文联、中国作协要发挥文联、作协系统的组织优势,创新工作体系,做好对新的文艺组织和新的文艺群体的教育引导工作,向基层文艺工作者倾斜,用事业激励人才,让人才成就事业,广泛组织动员各领域各层次各方面文艺工作者投身党的文艺事业。要诚心诚意同文艺工作者交朋友,办实事、解难事、真办事,让他们感受到“文艺工作者之家”的温暖。要发挥文艺界人民团体的专业优势,指导文学家、艺术家提高专业水平,建设更具权威性、公信力、影响力的文艺评价体系,强化行业服务、行业管理、行业自律,深入推进行风建设。

  各级党委要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尊重和遵循文艺规律,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健全体制,形成不断出精品、出人才的生动局面。要选好配强文艺单位领导班子,把政治过硬、德才兼备、熟悉文艺工作、能够同文艺工作者打成一片的干部放到领导岗位上来。要加大文艺创作扶持力度,不断扩大高质量文艺作品供给。要加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和评论建设,增强朝气锐气,发挥引导创作、推出精品、提高审美、引领风尚的作用。要坚持教育引导和综合治理并重,立破并举、综合施策,建设山清水秀的文艺生态。

  青年是事业的未来。只有青年文艺工作者强起来,我们的文艺事业才能形成长江后浪推前浪的生动局面。要识才、爱才、敬才、用才,引导青年文艺工作者守正道、走大道,鼓励他们多创新、出精品,支持他们挑大梁、当主角,让当代中国文学家、艺术家像泉水一样奔涌而出,让中国文艺的天空更加群星灿烂。

  各位代表!同志们、朋友们!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这是伟大诗人李白青年时期仗剑远游时写下的诗句,那时他感受着盛唐的蓬勃气象,胸中鼓荡着凌云壮志。今天,中国、中国人民、中华民族的未来无限广大。新时代需要文艺大师,也完全能够造就文艺大师!新时代需要文艺高峰,也完全能够铸就文艺高峰!我们要坚定这个自信!希望广大文艺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负时代、不负人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

全国宗教工作会议123日至4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提高宗教界自我管理水平,提高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努力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更好组织和引导信教群众同广大人民群众一道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团结奋斗。

李克强主持会议。栗战书、王沪宁、赵乐际、韩正出席会议。汪洋作总结讲话。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各级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党的宗教工作创新推进,取得积极成效。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更加全面,宗教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宗教工作法律体系和政策框架日益健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逐步深入。宗教界弘扬爱国精神,讲大局、讲法治、讲科学、讲爱心,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习近平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关于宗教工作的新理念新举措,回答了新时代怎样认识宗教、怎样处理宗教问题、怎样做好党的宗教工作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必须深刻认识做好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要性,必须建立健全强有力的领导机制,必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必须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必须坚持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必须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必须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习近平指出,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尊重群众宗教信仰,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党的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都是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既要保护信教群众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最大限度团结信教群众,也要耐心细致做信教群众工作。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尊重和发挥他们在宗教内部事务中的作用。

习近平强调,要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引导和支持我国宗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要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统筹推进相关工作。要加强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要切实解决影响我国宗教健康传承的突出问题。

习近平指出,要支持引导宗教界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全面从严治教,带头守法遵规、提升宗教修为。要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完善领导班子成员的民主监督制度。要全面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宗教活动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不得损害公民身体健康,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干涉教育、司法、行政职能和社会生活。

习近平强调,要培养一支精通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熟悉宗教工作、善于做信教群众工作的党政干部队伍,让他们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宗教知识,不断提升导的能力。要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要培养一支思想政治坚定、坚持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学风优良、善于创新的宗教学研究队伍,加强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学科建设。要健全宗教工作体制机制,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协同、宗教自律的宗教事务治理格局。要把握好涉及宗教工作的重大关系,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李克强在主持会议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宗教工作的成绩经验,深入分析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系统阐述了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是指导新时代宗教工作的纲领性文献,为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认真学习领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不断开创党的宗教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汪洋在总结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观大局谋大势、指方向明方略,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宗教工作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党的宗教工作实践的最新总结,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最新发展,是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总纲要。要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和贯彻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深刻理解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宗教领域矛盾和问题,促进我国宗教健康传承,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相适应。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好会议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好学习宣讲,制定实施意见,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同志,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有关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宗教工作负责同志,副省级城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军委机关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军队有关单位、有关研究机构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分会场。


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5日至2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三农”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研究部署2022年“三农”工作。

会前,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三农”工作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指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必须着眼国家战略需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措施要硬,执行力要强,确保稳产保供,确保农业农村稳定发展。

习近平强调,保障好初级产品供给是一个重大战略性问题,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保证粮食安全,大家都有责任,党政同责要真正见效。要有合理布局,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要保面积、保产量。耕地保护要求要非常明确,18亿亩耕地必须实至名归,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要实打实地调整结构,扩种大豆和油料,见到可考核的成效。要真正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猪肉、蔬菜等农副产品供给安全。

习近平指出,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持续抓紧抓好,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要持续推动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切实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成就。“三农”工作领域的领导干部要抓紧提高“三农”工作本领。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要求,要毫不放松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严格落实地方粮食安全主体责任,下大力气抓好粮食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促进大豆和油料增产。要切实保障农资供应和价格稳定,调动农民积极性加强田间管理,全力确保夏粮丰收。要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要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要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发展建设,改进和完善乡村治理,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条件。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重要讲话和李克强部署要求,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讨论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农业生产保持稳中有进,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和拓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迈出坚实步伐,成绩来之不易。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对开新局、应变局、稳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明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做好“三农”工作、稳定“三农”这个基本盘,对于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做好2022年“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会议强调,要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稳定粮食面积,大力扩大大豆和油料生产,确保2022年粮食产量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生猪生产,确保畜禽水产和蔬菜有效供给。落实好耕地保护建设硬措施,严格耕地保护责任,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建设1亿亩高标准农田。大力推进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农机装备研发应用水平,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强化农业科技支撑。要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支持力度,抓紧完善和落实监测帮扶机制,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要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要扎实推进乡村建设,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抓手,立足现有村庄基础,重点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逐步使农村具备基本现代生活条件。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妥善解决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好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要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强化乡村振兴要素保障。

会议指出,要全面学习、系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切实理解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紧密结合具体实际学懂弄通做实。要始终遵循党的农村工作基本经验,加强“三农”领域作风建设,奋力开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新局面。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肖捷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有关金融机构和企业、中央军委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省区市设分会场。


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

发挥好党内法规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注重运用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执行党章,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制度权威性和执行力不断增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积累了新的重要经验。要增强依规治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牢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继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发挥好党内法规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重大作用,在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重大作用,确保党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1220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王沪宁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表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从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深刻阐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在管党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中的重要地位,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显著成绩,就深化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为新征程上做好党内法规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使党内法规体系更加完善、制度执行更为严格、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王沪宁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创造性提出党既要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对加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出许多重要论断和深刻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全面阐述了坚持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基本问题,深化了对党的建设和党长期执政的规律性认识,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征程上,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提高党内法规工作质量,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迈出新步伐。

丁薛祥在会上传达了习近平的重要指示并主持会议。杨晓渡、陈希、郭声琨、黄坤明出席会议。

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等地方和部门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军委办公厅负责同志,有关高校党委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分会场。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建设标准(2021年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宏观指导,规范组织管理、教学管理、队伍管理和学科建设,我部对2015年颁布的《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教社科〔2015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2021年本)》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教社科〔20153号)同时废止。

 点击下载附件:《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2021本)


教育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语委关于印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语用〔202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乡村振兴局、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乡村振兴局、语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语委研究制定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语委

20211223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实施方案

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基础支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举措,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提升普及程度和质量,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部署,坚持以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按照“聚焦重点、全面普及、巩固提高”的新时代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全面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实现巩固拓展推普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质量,推动国家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基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不平衡不充分的现状,系统谋划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精准聚焦民族地区、农村地区,重点关注学前儿童、教师、青壮年劳动力、基层干部等人群,一地一策、一类一策,专项推动、重点突破。

 ——尊重规律、协同创新。遵循语言文字工作规律,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拓展工作路径,创新工作手段。

(三)工作目标

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经过五年努力,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和质量全面提升。

2025年,全国范围内普通话普及率达到85%;基础较薄弱的民族地区普通话普及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6—10个百分点,接近或达到80%的基本普及目标。推普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推普助力乡村振兴作用彰显。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化素养不断增强,社会用语用字更加规范,网络语言环境持续向好,语言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

准确分析、明确定位,坚持目标方法效果统一,实施三大行动。聚焦民族地区,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集中力量开展推普攻坚行动;聚焦农村地区,巩固推普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聚焦普通话普及率已达到85%的省份和基础较好的城市地区,以更全面更充分普及为目标,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普及行动。

(一)民族地区推普攻坚行动

1.推进学前儿童学会普通话。实施“童语同音”计划,为学前儿童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奠定良好语言基础。巩固全面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保育教育成果,组织开展幼儿园教师、保育人员普通话专项培训,完成国家级示范培训4万人次,省、市、县培训同步开展,做到应培尽培。教师坚持使用普通话与幼儿交流,鼓励幼儿在日常生活和游戏中大胆说普通话,营造用普通话日常交流的环境。总结“百园千师万家”项目试点经验,广泛开展园对园、师对师、家对家结对帮扶和“小手拉大手”“大手拉小手”学讲普通话活动。支持继续在四川省开展“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项目。

2.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严格落实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示范培训计划,通过脱产培训、送培送教、远程自学等方式,对未达标的教师开展专项培训。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培训,将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培训纳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项目。

3.加大青壮年劳动力普通话培训力度。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普通话”教育培训,灵活合理设计内容和方式。鼓励研发口袋书、资源包、实用培训教材等,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村村通”等,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效能。因地制宜,积极推动青壮年劳动力普通话培训纳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培训项目。

4.增强基层干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基层干部要带头学、说普通话,切实发挥表率作用。采取多种举措,通过专项培训、集中学习、“一对一”互帮互学等方式,普遍提升基层干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工作的能力。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的法定要求。

(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

1.服务乡村教育振兴。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与“五育”融合发展,服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加强乡村中小学经典诗文教育、规范汉字书写教育,推广开设诵读、书法、篆刻等语言文化“第二课堂”,丰富乡村校园文化,助力把乡村中小学校打造为乡村文化中心。推动师生在校园内使用普通话进行日常生活交流,营造良好的普通话学习环境。选树一批乡村书香校园,推介乡村学校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典型案例和经验。

2.繁荣发展乡村语言文化。实施经典润乡土计划,因地制宜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中华经典文化乡村行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整理乡规民约、地方戏曲、俗语民谣等乡村优秀语言文化资源,创造性开发文学、书画、歌舞、戏剧等文艺作品,通过诵、写、演、唱等形式创新演绎。引导乡村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结合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打造一批以诗词、书法、楹联等语言文化内容为主的特色乡村和品牌项目,提升乡村语言文化品位。

3.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依托田园风光、村落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红色旅游等特色资源,注入语言文化内涵,积极探索语言文字助力乡村产业发展的特色模式。聚焦农村电子商务、农业手工业、旅游康养、文化创意等产业,发挥语言文化在创新设计产品包装、宣传广告、景观文化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提升产业、产品附加值。开展语言志愿服务,帮助乡村招商引资、品牌打造、产销对接。树立一批语言文化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典型。

4.提高乡村人才语言文化素养。培育乡村语言文化宣传骨干。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民夜校、乡村文化大院等平台,支持采取固定服务和流动服务相结合的形式,为农村电商人员、旅游服务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妇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群众等,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服务。

5.助力乡村治理体制建设。以提升农村基层干部普通话沟通能力为切入点、突破口,做到培训一人带动一村,进一步提升乡村整体普通话普及程度和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考察考核农村基层干部时,注重了解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对尚未达到相关要求的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

(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普及行动

1.全面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发挥学校作为语言文字工作基础阵地作用,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全面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加大教学质量支撑力度。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教师、学生管理等教育教学各环节和评估评价体系,确保2025年底前完成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加强师范生和教师“三字一话”(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和普通话)教学基本功和教学技能训练,开展教师普通话水平和使用情况动态监测,将中小学生普通话水平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内容,发布《中小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实施高校语言文字工作提升计划,支持高校加强语言文字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科学研究等。

2.提升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行业管理、城乡管理和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内容。加强地名用字、拼写和企业名称、商品名称、广告的用语用字管理。加强网络语言监管与引导,建设健康文明的网络语言环境。深入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集聚社会资源和力量,开展全民诵读、语言文化讲堂和研修研学等活动,增强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化素养。打造中华经典诵写讲特色乡镇、社区、学校、军营等,展示基层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的典型经验和风采。

3.提升语言文字科技赋能水平。发挥科技支撑和引领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语言智能技术研究,着力在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写作、机器翻译、机器评测等领域取得实质性成果。充分利用智能语音、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效能。升级普通话水平智能评测技术,完善测试管理系统。面向国家信息化发展和社会应用需求,分类整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资源,完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平台、全球中文学习平台,加强语言知识库、语料库和资源平台建设。

4.提升语言服务国家和社会能力。建设300个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鼓励建设省级基地,提供语言文字咨政、培训等服务。发挥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机制作用,支持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持续开展大学生推普志愿服务活动,组建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语言服务团。实施第二期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外籍人员等,提供社会生活、智能产品使用等语言服务。为重大赛事、展览、会议、活动等提供高质量语言服务保障。加强应急语言服务。支持内地与港澳、大陆与台湾语言文化交流,为港澳地区普通话学习提供服务。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纳入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相关工作绩效管理目标和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教育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语委牵头抓总,适时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开展调度。国家语委有关委员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积极推动实施本方案。省级教育(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大统筹力度,强化资金保障,细化工作举措,加强本地区工作督促指导。

(二)加大宣传力度。坚持集中式与常态化宣传并举,提升宣传时度效。用好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等平台,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融媒体手段,制作推普短视频、微课、公益广告、文创产品等,加强语言文化品牌项目、优秀案例、特色乡村宣传展示,对推普用普学普突出地区、集体和个人进行宣传表扬。充分挖掘、提炼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做法,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推普氛围。

(三)推进法制建设。积极推动修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指导地方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订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巩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主体地位。落实新修订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健全普通话测试管理制度。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相关法律法规。

(四)强化评估监测。要将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乡村振兴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重点开展党政机关、互联网等新媒体、“窗口”行业等领域用语用字规范化监测,定期发布监测结果。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1123


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目录

一、开启建设教育强省新征程

(一)发展基础

(二)面临形势

(三)指导思想

(四)基本原则

(五)主要目标

二、健全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

(一)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

(二)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

(三)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四)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三、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优质均衡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二)构建支撑技能社会建设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三)构建特色一流开放多元的高等教育体系

(四)构建服务全民学习的终身教育体系

四、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一)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

(二)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深化民办教育管理改革

(四)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

五、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一)提高人才供给水平

(二)提升高校创新服务能力

(三)提升服务区域发展战略支撑力

(四)提升文化传承创新水平

(五)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

六、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二)健全教师教育体系

(三)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四)创新教师管理制度

(五)完善教师保障机制

七、提升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保障能力

(一)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加强教育信息化支撑

(三)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八、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完善党领导教育的体制机制

(二)提升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质量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九、组织实施

(一)完善落实机制

(二)加强评估监测

(三)营造良好环境

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率先全面建成教育强省,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湖北教育现代化2035》,制定本规划。

一、开启建设教育强省新征程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推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实施了一系列重大工程项目,“十三五”教育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教育事业取得了新的历史性成就,教育面貌正在发生格局性变化。

1.教育发展实现历史跨越。各类教育普及程度大幅提升,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89.0%、98.3%、92.3%,分别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83.11.1个百分点。县域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基本均衡发展,职业教育人才成长通道全面打通,高等教育全面进入普及化阶段。

2.教育普惠迈出坚实步伐。教育脱贫攻坚任务胜利完成,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辍学学生实现动态清零。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96%在流入地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省级统筹4.2万余名教师充实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3.教育改革开放纵深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全面实施,新高考“首考”平稳落地。“三全育人”改革深化拓展,高校“五个思政”形成品牌。“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办学活力进一步激发。“留学湖北”效应显现,来鄂留学生首次突破2万人。

4.教育服务能力不断提升。5年来,全省普通高校向社会输送毕业生214万人,其中留鄂就业创业超过60%。4所高校牵头组建湖北实验室,7所高校获批9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产出了一批标志性创新成果。

5.教育保障基础更加巩固。各类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体系全面建立。教育信息化支撑条件不断完善,确保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停课不停学”。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三个100%”建设基本完成,全省教育系统持续保持安全稳定。

6.教育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省、市、县三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建立,市(州)教育工委全面设立,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党委书记选派实现全覆盖。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一体推进。教育督导全面加强,“督”的权威和“导”的作用逐步彰显。

(二)面临形势。

1.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需要湖北教育应时而动。我国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进入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阶段。与此同时,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全球治理变革正处在历史转折点,不稳定性不确定性因素增多,教育发展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综合国力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竞争,必须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努力办出更高水平、更为开放的湖北教育。

2.建成中部崛起重要战略支点需要湖北教育担当作为。国家大力实施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党中央赋予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重大使命。湖北科教资源丰富,人才资源富集,必须坚定不移把科技创新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把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人才优势、发展优势,在实施国家重大战略、助力“建成支点”重大使命中展示教育更大作为。

3.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需要湖北教育砥砺前行。当前,教育已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人民群众期盼接受更加优质、更加公平的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仍然是我省教育的主要矛盾,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不足,教育布局结构不尽合理,创新服务潜能尚未充分释放,教育治理体系有待完善。必须准确把握新时代教育发展的历史方位,聚焦人民所思所盼,破除束缚高质量发展之冰,勇突不平衡不充分之围,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提效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优化布局、补齐短板、促进公平、提升质量,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率先全面建成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提供关键支撑。

(四)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牢牢把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抓好学校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基本功,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把立德树人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使学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

2.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充分发挥教育在推进湖北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落实“三个优先”要求,把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推动湖北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先手棋。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领域急难愁盼突出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和群体教育差距,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教育的期盼。

4.坚持深化改革开放。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坚定不移吃改革饭、走开放路、打创新牌,破除影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更高水平的教育对外开放。

5.坚持服务发展导向。牢牢把握“四个服务”的办学方向,激发科教优势,为湖北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全国重要先进制造业基地、中部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中部绿色崛起先行区、内陆开放新高地、中部省域治理样板区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6.坚持统筹协调发展。树立系统观念,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促进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持续优化。统筹教育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推动教育体系与产业体系、科技体系、社会体系有机衔接。统筹发展和安全,确保教育系统持续安全稳定。

(五)主要目标。

2025年,高质量教育体系基本建成,教育现代化取得突破性进展,走在建设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前列,为2035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全面建成教育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1.立德树人取得新成效。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工作体系更加完善,学生爱国情怀、责任意识、创新精神、实践本领显著增强。科学的教育观念深入人心,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更加健全。

2.教育发展达到新高度。全面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实现协调多样化发展,职业教育实现融合融通发展,高等教育实现一流特色发展,终身教育体系趋于完善。

3.教育公平迈上新台阶。基本建成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学前教育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义务教育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学区化、集团化办学覆盖率达到70%以上。扶困助学体系进一步完善,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得到更好保障。

4.改革开放开创新局面。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教育体制机制。教育评价改革有效落实,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结构性、体制性障碍基本消除。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提质增效,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取得新突破,成为内陆教育对外开放新高地。

5.服务发展取得新突破。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高校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完善,高校布局结构、学科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更加优化,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社会服务功能明显增强,实现以质量和贡献为核心的可持续发展。

6.教育保障实现新提升。教师队伍的规模、结构、素质、能力更好地满足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教育投入水平稳步提升,学校办学条件持续改善,数字校园建设覆盖率达到100%。依法治教深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普遍建立,教育治理效能全面提高。

二、健全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

(一)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

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在高校建设一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思政课程群,在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全面开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在中小学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使用工作,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师范生培养和教师培训必修课程。在中小学广泛开展“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等教育活动。抓住青少年价值观形成和确定的关键时期,突出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大力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全面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大力弘扬党带领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伟大精神,广泛开展“红色之旅”研学旅行活动,讲好英雄模范故事,讲好湖北抗疫故事,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赓续红色基因,砥砺奋进力量,永远听党话、跟党走。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养计划”“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二)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

1.完善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体系。统筹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注重学段衔接和知行统一,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推动高校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使用,实施中小学三科统编教材“铸魂工程”。推动课程思政全覆盖,与思政课程、课外实践教育和课内专业教育相衔接,使各类课程与思政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探索建立思政课教师“手拉手”备课机制和纵向跨学段、横向跨学科的交流研修机制。

2.构建系统化的思政工作体系。制定推进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工作指导意见,形成纵向衔接、分层递进、螺旋上升的德育工作体系。完善中小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各地“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健全高校“三全育人”有效机制,深化拓展学生、教师、课程、学科、环境“五个思政”育人。推动职业院校开展“文明风采”等德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奋斗的我·最美的国”新时代先进人物、道德模范、荆楚楷模等典型人物宣传进校园活动。完善各类学校党建带团建队建机制,构建党、团、队相衔接的思政工作体系。

3.健全思政工作保障体系。按照国家标准配齐建强辅导员、思政课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健全思想政治工作激励机制,实施高校专职辅导员、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项绩优奖励,加强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和德育工作者等先进典型培育和宣传。推进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示范思政课教学基地建设,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青年教师择优资助计划”,打造一批高校学生工作示范团队、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和实践育人特色项目,建设一批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工作室。

(三)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1.改进学校体育美育。深化体教融合,按照“教会、勤练、常赛”的要求,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使每位学生熟练掌握至少1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实施“美育浸润计划”,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普及戏曲教育,帮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艺术特长,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制度。

2.全面加强劳动教育。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推动大中小学全面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程,落实中小学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院校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的要求。开足开好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通用技术课程。加强学生社会实践和公益志愿活动,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活动。建设一批示范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实验区,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3.提升学生健康素养。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巩固深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深入实施健康校园行动,广泛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培养学生健康观念、知识和能力。加强中小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建设,按规定配备校医和保健教师。健全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综合干预体系,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加强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

4.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贯彻落实《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推进高校开设国家安全教育公共基础课,中小学开设国家安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立国家安全教育案例库,推进国家安全教育实践基地、研究基地建设。加强新时代国防教育,改进学生军事训练工作,加大军地合力培养军事人才力度。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

5.深入推进法治教育和生态文明教育。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典为重点,深入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和“宪法晨读”活动,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统筹资源,建设一批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资源教室。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业的心理辅导、行为矫正和法治教育。以生态文明教育为重点实施可持续发展教育,提升青少年学生生态文明素养。推进“荆楚美丽校园”建设,推动校园垃圾分类,推进厕所革命,推广使用绿色产品。引导广大师生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坚决制止学校餐饮浪费,建设节约型校园。

(四)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强化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效衔接。落实《湖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完善中小学家访制度,办好家长学校,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引导学生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家庭、学校、社会协同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强化教育、宣传、文化、体育、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协同配合,构建全社会协同育人格局。统筹自然资源、红色资源、文化资源、体育资源、科技资源、国防资源和企事业单位资源,为学校开展教育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便利条件。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青少年宫等免费或优惠向学生开放。全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坚持从严治理,有效减轻中小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三、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优质均衡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1.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完善县域学前教育布局规划,支持县(市、区)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推进集团化办园、联村办园,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重点扩大农村地区、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普惠性资源供给,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退出机制,加强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推进科学保教,坚决纠正和预防“小学化”倾向。

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完善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机制和督导评估机制。按照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四统一”要求,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同步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加强县城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校额大班额。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管理,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实现优质均衡发展。大力实施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合作式教学,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健全学校课后服务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和质量。

3.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制定湖北省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标准,加强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推动普通高中向县城聚集,支持各地改造一批薄弱普通高中,扩大优质普通高中资源,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以高考综合改革为牵引,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统筹推进高中课程设置、选课走班、分层教学、学生生涯规划、综合素质评价、学分和毕业认定等工作。支持各地积极探索发展特色高中、综合高中。

4.以适宜和融合为目标办好特殊教育。实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完善保障机制,尽情尽力办好特殊教育学校。按“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设置专业性特殊教育学校,推动学校专业化、教师专业化、教学康复专业化。全面推进融合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应上尽上,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以上教育延伸。建设一批市、县、校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落实“一生一案”,推进“教育教学+康复”,提升特殊教育质量。

5.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完善覆盖全学段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精准资助。紧盯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实现常态清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中心建设,建立留守儿童动态监测机制。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和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配套政策。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增加农村地区和脱困地区考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机会。

(二)构建支撑技能社会建设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强化类型教育特征,系统构建贯通中职、专科、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职教人才培养体系。优化中职学校布局结构,每个市(州)重点办好2所左右、每个县(市、区)集中力量办好1所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巩固高职教育主体地位,推进高职教育资源整合。稳步发展本科职业教育,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高等职业学校提升办学层次,组建5所左右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深入实施“职业教育赋能提质专项行动计划”,推动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重,帮助社会重点群体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2.提升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开展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整合“空、小、散、弱”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办学条件全面达标。推进高职院校提质扩容,改善实习实训条件,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实施高职院校“双高计划”和中职学校“双优计划”,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

3.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围绕湖北区域和产业发展布局,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层次结构和专业结构,绘制产教对接谱系图。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城市、产教融合型标杆行业和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各地以城市为节点,汇聚行业企业、职业院校资源,建设一批高水平产教融合园区。深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培育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普遍实行“1X”证书制度。完善校企合作激励约束机制,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政策,将企业办学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

4.系统推进职业教育“三教”改革。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构建“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格局。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加强职业教育教材建设,支持职业院校对接主流生产技术,校企合作开发建设一批特色教材和校本专业教材。提升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推动职业学校“课堂革命”,推行项目化教学、虚拟仿真教学、数字媒体现代化教学等教学模式,加强教学诊断与改进。完善省、市、校三级学生技能竞赛和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制度。

(三)构建特色一流开放多元的高等教育体系。

1.调整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推动构建与我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相适应的高等教育空间布局。优化提升武汉城市圈高等教育,巩固武汉市全国科教中心地位,在武汉长江新区高标准、高起点规划建设大学城,推进圈内高等教育一体化发展。培育提升“宜荆荆恩”“襄十随神”高等教育南北两翼,支持域内高校提升办学实力。支持襄阳市、宜昌市引进国际国内高水平大学建设一批创新研究院,组建“两翼”高校合作联盟。

2.分类推进“双一流”建设。落实省部共建机制,优化条件保障,提供优良政策环境和发展空间,促进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部委属高校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建成世界一流高校和一流学科,更好融入湖北高质量发展,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高等教育强国中发挥更大作用。整合资源,加大扶持,支持23所省属高校实现一流学科重点突破。实施“部省高校对口支持合作计划”,建立在鄂中央部委属高校与省属重点建设高校对口帮扶机制,实现联动发展。支持高校加强基础学科、新兴交叉学科等学科建设,继续实施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工程,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型研究生工作站。

3.推进应用型高校“双特色”发展。实施应用型本科高校“双特色”建设工程,开展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试点,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办学特色鲜明、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应用型本科高校,打造一批服务湖北战略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需求的优势特色专业集群,着力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坚持扶特扶优,建强建优省属医学院校、师范院校和体音美等专业性院校。

4.大力发展高水平本科教育。坚持以本为本,实施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工程,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引领新时代本科教育创新发展。统筹推进“强基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加大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深入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和“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深入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和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双万计划”。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推进本科高校院(系)实现实验教学和实习实训“一院一中心一基地”。坚持以评促建,做好新建本科高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和新一轮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开展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医学类专业认证、师范类专业认证,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建强高校基层教学组织。

5.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深入实施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措施,调整优化高等教育学科建设设置布局,完善研究生培养体系。深入推进科教融合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和产教融合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支持办学特色鲜明的省属高校新增一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点,完善博士、硕士学位点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导学导研”意识和能力。规范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管理,健全预防和处置学术不端的机制,开展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和专项巡查。

(四)构建服务全民学习的终身教育体系。

1.推动高等继续教育转型发展。建立统一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制度,推动成人教育、开放教育、自学考试等学历继续教育形式融合、创新发展,规范各类继续教育机构办学行为。鼓励普通本科高校、职业院校提供多样化教育与培训项目,面向全社会开展职业培训。推动高校与部门、企业、社会机构合作,共同开发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项目,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求。

2.提供多样化终身教育服务。落实企业职工全员培训制度,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开展面向特定群体的技能培训,创新农民工技能培训模式和机制,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发就业扶持项目,实施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建立覆盖城乡的老年教育服务体系,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城乡社区教育,推动社区教育融入社区服务体系。扩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五老”作用,吸引社会工作者参与终身学习服务。

3.完善开放教育保障体系。办好湖北开放大学,完善自学考试,搭建全民终身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建成覆盖全省的终身学习网络和区域性学习中心。以新技术赋能终身学习,建设泛在开放的学习环境。完善终身学习成果转换和认证制度,建设“湖北省教育学分银行”,探索弹性学习和学分积累转换制度,促进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衔接。持续开展学习型城市和学习型乡村、学习型机关创建工作。

四、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一)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

1.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督导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履行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职责,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建立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制度,5年一轮实现全覆盖。

2.改革学校评价。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建立贯通大中小幼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制度。以科学保教为重点开展幼儿园评价,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重点改进中小学校评价,以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重点健全职业学校评价。完善高校分类发展政策体系,推进高校分类评价。

3.改革教师评价。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第一标准,全面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把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作为教师评价的基本要求,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强化一线教学和一线学生工作。

4.改革学生评价。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建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人才培养质量跟踪监测,建立监测结果反馈改进机制。

5.改革用人评价。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扭转“唯名校”“唯学历”“唯帽子”的不合理用人导向,促进人岗相适。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等作为限制性条件。

(二)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1.完善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摇号随机录取。

2.稳步推进中考改革。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制度。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

3.落实高考综合改革。落实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健全教育考试安全保障体系。

4.推进职业教育分类招考改革。完善“职教高考”制度、高职院校单招制度、“专升本”招生制度、五年一贯制高职教育培养制度、高职和应用型本科“32”联合培养制度,畅通职业教育人才成长“立交桥”。鼓励高职院校与产教融合型企业联合招生。

5.推进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基于国家统一的基础能力素质考试和招生单位自主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相结合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探索建立基础学科本硕博连读培养、硕博贯通培养模式。鼓励探索在高精尖紧缺领域招收优秀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三)深化民办教育管理改革。

1.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建立健全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分类管理体制机制,实行差别化用地和分类收费政策。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设立民办教育发展方面的基金会或专项基金,用于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2.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民办教育规范有序发展。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完善民办学校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规范民办学校融资行为。

3.提高民办学校办学质量。引导和推动民办学校更新办学理念,强化教育公益属性,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实现特色发展,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民办高校。

(四)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

1.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落实和扩大高校在学科专业设置、学位授权审核、培养方案制订、科研项目评审立项及岗位管理、进人用人、教师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经费使用及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推动各地根据管理权限向中小学、职业学校下放岗位设置、人员招聘、职称评审、经费使用、设施设备配备、资产处置、收入分配、绩效奖励等方面的权力,进一步激发办学活力。

2.切实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落实政府规划、指导、服务、保障和监督职能,引导和督促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现职能重心从以审批为主的事前监管向监督管理为主的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严格控制针对各级各类学校的评估评审和检查事项,对各类“进校园”活动实行清单管理,为学校减负、为教师减负。

3.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优化行政许可事项工作流程,实现一站式办理。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部门联合抽查监管。完善信用机制和负面清单制度。

五、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一)提高人才供给水平。

1.加快重点领域人才培养。引导高校紧密对接我省16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和10条农业重点产业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围绕产业链优化专业链、打造人才链。在本科高校布局建设一批现代产业学院、未来技术学院、智慧农业学院、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实施职业院校重点领域“大国工匠”专项培训计划,实现每个产业链有12所本科高校院系和高职院校重点对接发展,加快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提升文化领域和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水平,补齐公共卫生、健康领域、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人才短板。深化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学改革,加大公共卫生类、临床医学类等紧缺人才培养力度。

2.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健全“全覆盖、多层次、个性化”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支持建设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和“双创”改革示范高校。组织开展“互联网+”“创青春”“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打造湖北“双创”教育品牌,全面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3.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才聚荆楚”工程。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持续开展“湖北百校联动”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提升人岗匹配精准度。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资金,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适当住房补贴或人才公寓、公租房等保障。继续做好“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项目,吸引更多优秀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到基层就业创业。

(二)提升高校创新服务能力。

1.激发高校科技创新潜能。充分发挥高校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排头兵、增强发展新动能策源地作用,着力提升原始创新和应用技术创新能力。支持高校积极参与创建武汉国家科技创新中心、湖北东湖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湖北实验室建设。强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围绕“光芯屏端网”、生物制药、新能源和智能汽车、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网络安全、装备制造、冶金化工、先进材料、现代农业、现代物流等,攻克一批“卡脖子”技术,推动“临门一脚”关键技术产业化。深化高校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质量、绩效、贡献为导向的高校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支持高校科研人才按规定离岗创业、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到企业工作或参与项目合作,开辟“湖北技术交易大市场”高校专场,加快高校科技成果就地在鄂转化,增强“钱变纸”“纸变钱”的能力。推进高校科技创新军民融合发展。

2.提高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整合高校研究力量,打造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共同体。深入推进“湖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统筹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支持建设一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文科实验室和高端智库,提高理论创新水平,强化资政服务。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期刊建设,扩大湖北国际学术话语权。

(三)提升服务区域发展战略支撑力。

1.构建教育服务区域发展战略新机制。服务湖北区域发展布局,推进大学校区、产业园区、城市社区“三区”融合、联动发展,推动武汉市建设一批环大学城创新创业生态园、生态带,支持宜昌、襄阳、十堰、荆州、黄石等高教资源相对富集城市建设一批科教创新园区。推进校地合作共建,实施“一市两校双基地创新驱动工程”,服务地方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围绕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实施,积极参与长江教育创新带建设,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教育战略合作,成立长江中游城市群高校联盟,与周边省份共建共享一批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2.实施服务乡村振兴教育行动。推进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促进振兴乡村教育和教育振兴乡村良性循环。继续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改造与能力提升工作,提升乡村教育教学质量。拓展乡村振兴人才智力服务,大力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乡村全科医生计划”“一线劳动者培养计划”“百校联百县—高校服务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计划”。支持高校建设一批“乡村振兴研究院”,为乡村产业规划、村庄规划、村庄整治、环境保护等提供决策咨询服务。支持学校挖掘利用乡村文化资源,推动乡风文明建设。

3.提高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支持民族地区高等教育发展,扶持建设一批高水平中小学和职业学校。继续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组团式”教育人才选派为重点,加强教育援藏援疆工作,办好省内西藏班、新疆班。

(四)提升文化传承创新水平。

1.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以传统节日为契机,组织大中小学生参加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展览活动,强化传统节日文化熏陶。实施“礼敬荆楚优秀传统文化”项目,指导高校打造一批具有价值导向、富有时代气息、体现文化内涵的品牌文化活动。加强传统工艺人才培养,支持学校建立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示范基地和非遗传承中心,建好荆楚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能传承院。整合高校融媒体资源,建立全省高校优秀传统文化新媒体宣传矩阵。

2.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推进“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书香校园”建设行动,创建一批中小学校“最美校园书屋”。办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加强校风教风学风研风建设,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3.推进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出台《湖北省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加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基层干部和农民语言文字培训,提升语言能力和人文素质。建好部门、市(州)、高校、专家和基地“五支队伍”。加强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挖掘、保护和利用湖北语言文化资源。

(五)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

1.推进双向留学提质增效。继续实施优秀来鄂留学奖学金计划,开展留学质量认证,打造“留学湖北”升级版。持续推进湖北高校优秀大学生“游学计划”和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支持和鼓励高校选派师生到国(境)外知名高校交流学习。

2.积极推动发展涉外办学。支持高校引进国(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一批高水平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赴国(境)外办学,支持高校与国(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开展包括学分互认、学位互授联授、联合培养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规范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发展。

3.深化拓展中外人文交流。搭建一批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平台,打造一批中外人文交流品牌。鼓励中小学校与国外学校缔结姊妹关系,开展友好交流和国际理解教育。扩大实施世界著名科学家来鄂讲学计划。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交流,支持国际中文教育事业发展。

4.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加强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教育交流与合作,加大共建“一带一路”所需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关键语种翻译人才培养力度,鼓励高校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助力优势产业企业走出去。支持有条件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鲁班工坊”,推进“中文+职业技能”项目。

六、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坚持把师德师风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和评优奖励等的重要依据。落实厚爱与严管要求,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争做“四有”好老师。持续开展“寻访荆楚好老师”、师德建设主题作品征集展示等宣传教育活动,办好师德讲堂,讲好师德故事。严格师德监督,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

(二)健全教师教育体系。

深入实施湖北教师教育振兴工程。健全师范生培养体系,支持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开展师范教育,支持高水平工科大学举办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或专业。探索建立师范生多元化招生选拔机制,加大省级公费师范教育力度,实施脱贫地区优秀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构建地方政府、师范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建设一批省级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健全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地方教师发展机构,鼓励高校建设教师发展中心。统筹实施“国培”计划和省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探索运用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扩大优秀中小学校长教师国(境)内外研修项目实施规模,加大卓越校长、教师、班主任培养力度。

(三)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健全“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的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制度,加大编制统筹配置力度,通过跨地域、跨层级调配等措施,妥善解决各地各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编制需要。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办法核定编制,按照省定标准核定公办幼儿园编制,补齐补足幼儿园教师和保育人员。完善省级统筹的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重点解决中小学体育、美术、音乐、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通用技术、综合实践等紧缺学科教师。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着力解决中小学、幼儿园教辅、安保、校医、后勤保障服务。持续实施中小学校“银龄讲学计划”,鼓励优秀退休教师到脱贫地区学校支教。统筹实施教育人才项目,支持高校重点引进海内外优秀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深入实施湖北产业教授、湖北名师工作室项目,支持应用型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从行业企业选聘科技创新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落实高校青年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和挂职锻炼制度。

(四)创新教师管理制度。

建立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深入实施“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优化教师岗位结构设置,适当提高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高级岗位比例和高校高级岗位比例。加快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职业院校教师管理制度机制,职业院校引进高技能人才,可依规采取考察的方式公开聘用。推进高校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实行高校人员总量管理,在备案人员总量内,高校按规定自主开展人事管理工作。

(五)完善教师保障机制。

落实教师队伍建设地方“一把手”负责制,健全与学校所在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联动机制,将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等工资项目足额纳入财政保障,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特殊教育教师倾斜。扩大高等学校教师收入分配自主权。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办法。多渠道建设乡村教师周转宿舍,不断改善困难教师居住条件。关心青年教师工作生活,巩固乡村教师队伍。健全由综合类、师德类、教学类组成的教师荣誉表彰制度体系,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关心教师,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氛围。

七、提升教育高质量发展的保障能力

(一)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和使用效益。

1.加大教育投入保障力度。完善各类教育预算拨款制度,落实省、市、县教育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确保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全面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财政保障工作,完善高校生均财政拨款政策。适时调整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幼儿园)学费(保教费)、住宿费标准,完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幼儿园收费管理政策,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完善省属本科高校社会捐赠收入财政配比政策,按规定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发挥各级教育基金会作用,吸引社会捐赠。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2.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科学安排教育经费支出,推动教育经费使用结构重心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结构优化转移,从硬件设施建设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队伍建设等转移。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补助项目,向困难地区、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特殊群体倾斜,重点支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薄弱普通高中改造、职业院校“双高计划”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引进。

3.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加强省级教育经费统筹,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落实资金分配、使用和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科研经费管理等制度,建立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和监管机制,强化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监测监督,加强教育内部审计工作。完成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促进高校聚焦教育教学和科研主业。

(二)加强教育信息化支撑。

1.优化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将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新基建的重要内容,加快建设由国家主干网、省市教育网和学校接入网构成的教育专网,全面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学点。建立基于人人通空间的教育信息化产品认证、选用、采购、推送、应用、评价和反馈机制,满足各级各类学校应用需要。加强分布式教育大数据中心建设。实施数字校园规范建设行动,建设一批省级信息化标杆学校。

2.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探索“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创建一批“智慧教育示范区”“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多渠道开发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加强省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构建基础性数字教育资源多元供给和资源迭代优化机制。大力发展在线教育,促进课程结构重组、教学流程再造、质量文化重构。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三个课堂”在农村偏远学校的应用,助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3.提高教育管理与服务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深化信息技术在教育管理中的应用,研发基于大数据的管理决策系统,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健全在线教育资源应用和备案审查制度、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促进“互联网+教育”新业态有序健康发展。

(三)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1.加强教育系统安防体系建设。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维护校园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落实《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广泛开展师生安全教育宣传,健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持续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夯实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巩固提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三个100%”成果。

2.狠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安全管理。加强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加强校车运营监管,实现监管平台全覆盖。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建设,强化消防安全教育与演练。健全校园网络安全制度,提升网络安全水平。完善防范校园欺凌的有效机制,合理使用教育惩戒。坚决打击“校闹”行为,加强特殊重点群体的教育管控,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3.完善教育领域风险防控机制。树立底线思维,健全责任体系,完善研判机制。及时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施精准治理。加强校园应急预案和应急队伍建设,完善校园安全管理与应急指挥系统,健全警校联动机制,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完善地方教育法治体系,推进地方性教育法规立法工作,推进《湖北省教育督导规定》《湖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等政府立法工作。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发展的能力,完善重大教育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咨询、听证、公示制度。构建师生申诉、行政复议、调解、信访等多元教育纠纷解决机制,维护师生合法权益。

2.加强教育督导评估。健全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督导体系,推动各类主体切实履行发展教育的职责。加强督导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评估监测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的工作机制。强化督导和监测结果应用,健全督导报告发布和整改复查制度,推动公开监督和行政问责,力促教育督导“长牙齿”。

3.健全学校现代化治理体系。完善学校法人治理机制和内部治理结构,推动学校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和自我约束能力。健全高校学术委员会制度。健全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等共同参与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制度。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制度,促进学校管理民主。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完善依法治校考核评价体系,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

4.提升教育研究和科学决策水平。加强教育科研队伍建设,建设一批高水平教育智库。健全教育战略咨询机制,加强对重大教育问题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推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湖北经验、解决突出矛盾问题的湖北方案。加强地方和各级各类学校教研机构建设,选优配强教研队伍。健全省、市、县三级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研究、咨询、指导、服务和评估。加强国家教育考试队伍建设。发挥教育统计工作在教育决策中的作用。

八、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完善党领导教育的体制机制。

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完善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推进市(州)成立党委教育工委。落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联系学校、为师生上思政课和年终述职必述教育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学校党组织领导关系,规范党组织隶属关系,落实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统一领导的机制。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行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组织对学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对学校党的建设全面负责。完善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选派办法,强化民办高校党委政治功能。

(二)提升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质量。

实施高质量教育体系党建领航攻坚行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和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新时代高校“双创”(示范创建、质量创优)工作,持续推进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完善高校党委、院系党组织、师生党支部、党员“四位一体”的党建工作体系。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教育类培训机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等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实施基层党建质量提升攻坚行动,以增强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为重点加强党支部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不断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全面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统战工作。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打造教育系统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品牌。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坚持严的主基调,完善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层层压紧责任链条。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推动“两个维护”具体化走深走实,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教育系统落细落实。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制度约束,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清廉机关、清廉学校建设,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九、组织实施

(一)完善落实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教育现代化纳入议事日程,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坚持将教育工作同党的建设、经济社会发展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协调动员各方面力量,构建全方位协同推进规划落实的有效机制,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和各地方之间要加强协同,强化年度计划和规划的有效衔接,做好发展战略、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与规划的协同推进。各地、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地、本单位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出台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抓紧组织实施。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各地大胆实践,不断探索规划实施的有效机制。

(二)加强评估监测。

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跟踪监测,通过第三方评估等多种形式,分任务、分阶段对规划执行情况实行年度监测和中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优化实施策略。将规划确定的发展指标和重点任务纳入各级政府、各部门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作为督促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把规划实施效果作为项目审批和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

(三)营造良好环境。

定期发布教育改革发展动态和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采取多种形式为教育发展贡献力量。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教育改革发展的最新进展、成就与典型,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区、家庭和社会公众多形式多途径参与规划实施。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引导人民群众合理预期,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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