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行业组织、相关企业人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为积极备战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确定我国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59个竞赛项目参赛选手,根据《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集训工作指导意见》,特制定《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考核技术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代章)
2024年1月31日
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考核技术规则
为做好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考核(以下简称集中考核)工作,根据《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集训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技术规则。
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将于2024年3月17日至25日,分别在上海、广东和河南3个赛区,依次组织开展集中考核。
第一部分 组织管理
一、 组委会。组委会负责集中考核整体策划、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组委会秘书处负责总体统筹协调。组委会技术支持组负责制定集中考核技术工作方案、技术规则,指导各赛区做好集中考核技术工作。组委会成立监督仲裁组(以下简称组委会监督仲裁组),负责监督各赛区组织实施工作,处理违规违纪和争议问题。
二、 赛区考核领导小组。3个赛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牵头,会同本赛区所承担项目牵头集训主管部门共同成立赛区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在组委会领导下,负责本赛区所承担项目集中考核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以下工作机构:
(一)办公室。由1名负责人及若干名工作人员组成。承担各项目集中考核日常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工作推进、经费保障和宣传等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处理本赛区各类突发事件;负责与组委会秘书处进行工作对接。
(二)技术组。由1名负责人及若干名工作人员组成。在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具体组织本赛区所承担各项目编制技术文件,负责集中考核期间技术支持及赛务保障等方面的具体计划、协调、实施及考核场地内部安全等管理工作;做好集中考核期间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审核、录入等组织工作,提供系统使用保障;负责与组委会技术支持组进行工作对接。
每个项目设场地经理及助理各1名,负责本项目技术保障工作;设录分员1-2名,按照裁判长要求,负责本项目考核相关数据录入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由1名负责人及若干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集中考核期间各相关人员食宿、交通等与集中考核相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落实考核场地以外的安全保障措施。
赛区根据组委会监督仲裁组要求,设立监督仲裁协助机构,配合做好考核期间监督仲裁工作,具体职责由组委会监督仲裁组与考核领导小组商议确定。
三、 参加考核选手选派地区(行业)。选手选派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地区),国务院相关部门及有关行业组织(以下简称行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确定1名本部门负责竞赛工作人员作为领队并配备1名领队助理,组织本地区(行业)裁判员及选手依规参加集中考核,依规反映问题及争议并参与处理,维护集中考核正常秩序。按照《技术规则》要求,推荐符合考核工作要求的专业技术、技能人员作为裁判员,参与执裁工作。
四、 裁判组。每个项目分别成立裁判组,由专家组长担任裁判长,各参赛队等额选派裁判员,具体实施集中考核执裁工作。
五、 选手。集中考核参赛选手为《关于公布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名单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3〕50号)中公布的集训选手。
各项目裁判员、选手、场地经理及助理、录分员名单不晚于考前15日报组委会秘书处、技术支持组备案。
第二部分 考核工作实施
六、 集中考核前期工作。在前期准备工作阶段,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人员围绕集中考核组织、技术等事项做好以下工作。
(一)技术对接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应在2024年2月8日前,组织各项目裁判长及场地经理等赛务、技术保障人员完成技术对接。技术对接期间,组委会技术支持组指导考核领导小组技术组,组织各项目裁判长,以及场地经理及助理、录分员等技术保障人员签署《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考核行为规范承诺书》(以下简称《行为规范》,见附件1)。
(二)公布组织实施方案。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裁判长及相关人员制定组织实施方案。内容包括考核领导小组机构组成和人员名单;裁判组构成和人员名单;各项目集中考核地点安排;集中考核各项工作时间安排;具体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技术文件(含设施设备材料清单、试题)公布时间(最迟不应晚于各项目考前1个月公布)及方式(含涉密内容、环节)。组织实施方案于2024年2月底前由组委会秘书处印发。
(三)技术文件公布。各项目裁判长应按照技术对接的结果修改、完善集训框架方案中所编制的技术文件,报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组委会技术支持组公布。
技术文件含技术描述,试题,评判标准,评分流程,安全健康具体要求,设施、设备、工具材料安排及清单(含选手自带工具、材料清单及明确要求),本项目考核细则等内容。
裁判长应以本技术规则和集中考核时世赛各项目已公布的技术要求(或命题思路)为依据,调整、完善技术文件(包括试题命制、设施设备清单、评判标准确定等),尚未公布最新技术要求的项目,以上届世赛结束时本项目讨论确定的技术思路为依据,或根据设施设备等具体情况,参照世赛标准编制。
试题由裁判长组织命制,并参照本项目世赛最终试题确定的时间和程序,由裁判长组织裁判员讨论确定最终试题的公布方式并在组织实施方案中明确。各项目考核试题应遵循能公开尽量提前公开的原则,考核前可进行不超过30%的修改。对确实不能提前公开的试题,应按组织实施方案确定技术文件公布的时间向选手公布考核基本思路,并在组委会指导下,由考核领导小组结合国内相应的保密管理制度要求和集中考核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保密工作程序并按工作程序要求落实保密措施,确保公平公正。
技术文件按组织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及方式公布。为避免出现集中考核成绩并列的情况,相关项目可采取加试、按模块权重优先级等方式确定选手排名顺序,具体处理方式应在各项目技术文件中确定并公布。
七、 场地及设施设备要求。
(一)考核现场要求。各项目应在考核现场配备电子监控设备,自考场布置结束至选手全部离开赛区,实现全过程24小时无盲区监控录像。录像资料由赛区保存至第47届世赛结束为止。
集中考核现场划分为考核区域和公共服务区域。区域划分、工位间隔等应符合安全、健康、环保要求。各区域设置明显标识。
裁判长提出考核区域布局要求,同时明确水、电、气、火、光、承重、健康、卫生等特殊要求,商场地经理进行考核区域布局。考核区域一般可分为选手操作区和非操作区。选手操作区域按照考核区域布局图安排相应比赛工位并配备相应设施设备;非操作区中可分为裁判人员工作区、选手休息或等待区等并配备储物柜,提供饮用水等基本服务。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可在裁判员工作区设立录分室或划定录分区。比赛期间,考核区域按以下权限进入:
1. 选手比赛期间,按要求在选手操作区比赛,其它时间根据比赛安排在选手休息或等待区。
2. 裁判长可进入全部考核区域。当值裁判员按分工可进入选手操作区,当值裁判员应在指定岗位执裁。裁判员在没有具体工作任务时,须在裁判人员工作区。
3. 场地经理及助理等相关技术保障人员应在非操作区待命,如有需要按裁判长要求第一时间进入操作区处理问题。
4. 录分员在录分室(录分区)从事相应工作,其他人员未经裁判长允许不得进入录分室(录分区)。
5. 组委会、秘书处、技术支持组、监督仲裁组及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技术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经与裁判长沟通,可凭证件进入考核区域非操作区。
6. 领队如有需要,经裁判长允许后可凭证件进入非操作区。
7. 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核区域。
(二)设施设备要求。设施设备应满足集中考核技术要求,由赛区统筹安排,原则上使用集训基地设施设备,不再通过企业赞助、购置等方式为集中考核添置新设备。赛区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各项目裁判长研究确定集中考核基础设施、设备、工具、材料等清单及场地安排。设施设备清单在不违反技术文件规定及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况下,应尽可能细化、明确。
八、 考核实施。各项目竞赛时间(不含赛前准备和赛后技术点评,含评分时间)应不超过18小时(原则上分布在2天)。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制定《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各参赛项目集中考核赛程安排》,据此并按照集中考核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落实责任到人,确保集中考核顺利进行。
(一)临考前准备。组委会及考核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各项目裁判长及裁判员、领队和选手报到进行考核前工作对接,考前准备包括以下工作:
1. 信息录入。考核领导小组不晚于考前15日,通过国家职业技能竞赛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竞赛系统),统一组织各项目录分员完成本项目选手信息录入工作。具体录入时间,由各赛区安排。
2. 选手熟悉场地。考核领导小组不晚于考前1天安排裁判长和裁判员组织本赛区全体选手按要求熟悉场地及设备,确保每位选手有同等性能的设备及材料、工具和同等充足的时间进行适应性操作。具体安排在组织实施方案中明确。
3. 临考前技术对接。考核领导小组召集各项目裁判长不晚于赛前1天进行最后技术对接。对场地设备等准备工作进行最终确认。各项目裁判长与裁判员进行技术对接和工作交流(包括介绍项目技术文件和工作纪律,检查考核场地设施、设备、工具、材料准备情况等)。技术对接期间,裁判长应采取公平公正的方式,明确裁判员分工并组织裁判员对需要调整的试题进行讨论、投票或抽签,确定最终试题。
4. 临考前培训。组委会秘书处、技术支持组会同考核领导小组于不晚于考前1天组织领队、裁判员和选手集中培训,向其提出要求并组织其签署《行为规范》。
5. 检查选手自带工具、材料。各项目裁判长按照本项目技术文件要求,组织裁判员和选手于不晚于考前1天及每天考前检录时,检查选手自带的工具、材料等。技术文件中明确禁止带入考核现场的,一律不允许带入。
6. 选手抽签。考核开始前,裁判长组织选手抽签确定考核顺序和工位。
(二)评判工作。在裁判长带领下,由裁判组实施集中考核执裁工作。
1. 评判参与人。裁判长不参与具体评判。竞赛开始前,裁判长根据工作需要、本项目实际和前期培训情况,对裁判员进行工作分工并进行评判工作培训。竞赛过程中,裁判员按照分工,依据评判标准和相关技术要求开展评判工作。选手个人信息不需加密的竞赛项目,裁判员按回避原则不对本地区(行业)选手评判。竞赛工件(成果)需进行检测的项目,应由裁判长安排至少2名不同地区(行业)裁判员监督检测。
2. 评判方式。采取测量方式评判的,由裁判员按照评判标准和裁判长安排独立评判。
采取评价方式评判的,由裁判长按3名裁判员一组组成评判小组,每名裁判员按照“0-3”4个分数等级(0分为不符合职业标准要求,1分为基本符合职业标准要求,2分为符合职业标准要求,3分为超出职业标准要求)独立评判,如任意2名裁判员之间的评判结果差距超出1个分数等级,则重新进行评判。
3. 评判确认。各阶段(模块)评判结束后,裁判长组织裁判员核对本人本阶段(模块)评判成绩(含原始评分表及系统录入后输出成绩单)并签字确认;在全部阶段(模块)竞赛结束后,由裁判长对总成绩签字确认并通过系统锁定。
4. 问题修改。各阶段(模块)在核对过程中发现错误的,由裁判长安排立即修改,属于评分系统录入错误的,裁判长直接安排录分员在系统中修改;属于原始评分表填写错误的,由当值裁判员和裁判长在原始评判表修改处签字。经裁判长确认锁定后的评判成绩原则上不得再次修改,如发现确需修改的问题,属分数统计、计算错误的,裁判长及当值裁判员填写《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集中考核评判修改记录单》(以下简称《修改记录单》见附件2),向组委会技术支持组提出解锁修改申请,获批准后修改并将修改结果通报全体裁判人员。如涉及评判标准修改的,裁判长需组织全体裁判员讨论通过后修改。凡解锁后修改评判结果的,均须由裁判长及修改人在《修改记录单》上签字。裁判长将《修改记录单》及修改的评判表一并报考核领导小组技术组。
5. 材料保管。集中考核期间,所有纸质评判表(含做修改的评判表)均由裁判长保管。集中考核结束后,裁判长统一报送考核领导小组技术组。各项目集中考核成绩汇总表,在比赛结束且成绩确认后,由裁判长签字并以PDF文件形式上传至信息系统交组委会技术支持组。
6. 成绩公布。各项目集中考核成绩经裁判组审核无异议的,成绩锁定后当场公布。集中考核结束后,裁判长应按《指导意见》要求,组织全体选手开展技术总结和点评。裁判长将技术点评及总结报告签字后,报组委会技术支持组。
第三部分 违规及争议处理
九、 处理程序。集中考核期间,任何与考核有关的违规行为或争议,各方应通过正当渠道并按程序反映和申诉,不得擅自传播、扩散未经核查证实的言论、信息。
对集中考核期间出现的违规行为或争议按以下程序解决:
(一)项目内解决。选手、裁判员发现集中考核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或争议,应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或组织裁判员研究解决。处理意见如需全体裁判员表决的,须获全体裁判员半数以上通过,并填写《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考核问题或争议处理记录表》(以下简称《争议处理记录表》见附件3),最终处理意见应及时告知意见反映人。
(二)组委会解决。对项目内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在选手成绩最终锁定前或考核第二日24点前(以两者中先到为准),由领队向组委会监督仲裁组出具署名的书面反映材料并举证。相关争议反映与申诉逾期不再受理。组委会监督仲裁组受理后,在考核领导小组协助下开展调查工作。其中,经调查确认所反映情况属技术性争议的,仍交由各项目内解决。属违规行为的,由组委会监督仲裁组最终裁决。各类违规行为或争议处理情况,由考核领导小组填写《争议处理记录表》报监督仲裁组备案。
十、 处理办法。
(一)各类人员处理。集中考核期间,选手、裁判长、裁判员、技术保障工作人员、领队等,出现违反《行为规范》和各项目技术文件中公布的考核纪律或其他有碍考核公平公正的行为,由相应的人员或机构及时纠正并进行处理。
1. 选手在集中考核期间出现违规行为,裁判长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或组织裁判员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送组委会技术组及监督仲裁组。对裁判员的违规行为,由裁判长提出处理意见,报组委会技术组及监督仲裁组审定后执行。
2. 其他各类人员(包括裁判长、场地经理及助理、联络员及其他赛务技术保障人员、领队等)在集中考核期间的违规行为,由考核领导小组配合组委会监督仲裁组处理。处理意见抄送组委会秘书处、技术组及考核领导小组相关部门。
对上述违规行为,视情节进行约谈、警告等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处理情况登记。对违规行为的处理结果,由实施人在《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考核违规行为处理登记表》(见附件4)中记录并按组委会要求,交考核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存档备查。在集中考核结束后1周内,由考核领导小组汇总违规处理情况报送组委会、秘书处、技术组。
附件:
1.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考核行为规范承诺书
2.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考核评判修改记录单
3. 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考核问题或争议处理记录表
4. 第47届世界技能大赛集中考核违规行为处理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