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认真地开展了国家奖学金的初评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文法学院接到关于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后,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文件,立即成立评定工作组。学院评定工作组由党总支书记陈敏任组长,学院全体辅导员为组员。
学院组织评定工作组成员认真学习了国家奖学金初评要求和规定,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学院推荐程序,确保做到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使广大学生满意。
二、规范程序,严格把关
评选程序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采取“个人申请”、“辅导员推荐”、“评定工作组评核”、“学院公示”四个步骤进行,具体评选过程如下:
1.个人申请:首先由学生个人对照国家奖学金评定条件和标准,符合条件的填写申请表,辅导员在审批表上填写意见,党总支审核盖章确认,并对学生成绩、获奖证书复印件、学生创新学分等进行核实认定。个人申请阶段共收到19级、20级共3名同学报名申请表。
2.学院评议:9月30日上午10点在外语楼716办公室,学院领导组织评审工作组进行公开评议。对3名候选人进行了现场考评,3名学生分别介绍了个人情况,全体评委根据学生拥护共产党领导,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学习成绩、英语过级、年度校内评优评先、担任学生干部经历、创新实践认定等六个方面进行打分,最后确定上报毕柔、叶思倩2位候选学生名单。
3. 全院公示:学院于10月4日在学院网站公示评定结果,公示期至10月7日止,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师生投诉和举报。
三、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下一阶段我们将重点做好获选国家奖学金学生的宣传工作,鼓励更多的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切实发挥好国家奖学金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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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