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法学学生党支部——“最是书香能致远,腹有诗书气自华”主题活动

发布者:wfxy发布时间:2024-06-03浏览次数: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学习型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引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文法学院法学学生党支部与文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联合举办“最是书香能致远,腹有诗书气自华”主题活动。

       该活动一经发表就受到大家欢迎,学生积极参与,认真书写自己与法学书籍的故事。

       李沛颖同学推荐了《论法的精神》,她说,“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悴谬,因此法律本身务必最为纯洁无垢’,这句话体现自然法理念,法律具有内在道德,恶法非法。盂德斯鸠的这句话让我想起了很多,也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法治社会的标志是合理立法、公正司法与执法、人人守法懂法,但是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在合理立法的基础上的,我们的社会需要法律来约束,特别是对于一些恶行更需要法律来惩治,所以法律也就成为了社会秩序的保护神。一个纯洁的法律是公平的,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是维护社会公平、保证社会秩序,规范社会行为的标准,这样能让我们每个人常常心怀敬畏之心、时时做好守法之事。我们的立法也需要法治,要保证法律的纯洁就要注重立法的民主,而且是最广泛的民主。我们应该在保证法律专业性的同时更加注重法律的民主性,也就是说要广泛地听取群众意见,在立法和制定相关法规制度的时候要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保证我们的法律真正体现民意,真正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为发展服务。我们除了要遵守法律以外,社会道德的影响也是不能忽略的,因为道德影响面更广,道德与法律相辅相成才能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健康的运行。”

       孙静怡同学推荐《法治的细节》一书,她说,“在这章中有一句话我非常喜欢‘道德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一种自律而非他决’。在面对危难时刻,我牺牲我的利益去拯救其他人,这是我的决定,仅针对我个人而言。我没有权利去替别人做选择,我不能为了所谓的“牛牺牲小我保全大局”而损害本不应该牺牲的人的利益。更何况生命不能比较,不分贵贱,没有谁比谁更高贵。道德从来都是约束自己而非约束他人的,既然改变不了,那就听天由命。”

       童羽哲同学推荐《正义的回响》一书时说:“我想这个世界上就不曾有完美的制度,法律也是如此,希望我们能够不断完善法律,使其适用于时代与社会。用温度代替冷漠和无动于衷。”

       本次活动圆满结束,评选出李沛颖等六位同学的作品为优秀作品,他们对阅读有着优秀的理解,善于运用阅读技巧总结书籍内涵,热爱阅读,给全体同学都做了榜样!


       文字:杨欢

       责任编辑:王征


校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3号

联系电话:027-81472024 招生办:88147227

信息意见公开箱:3755735880@qq.com

版权所有:九州ju111官方网站 - ju111net欢迎您 鄂ICP备14001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