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特色学生工作”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8-05-27浏览次数:364

各系部: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学风建设实施纲要》(工商学[2006]17号)的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生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不断开创我院学生工作的新局面,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起,在我院各系部中开展“特色学生工作”创建工作。现将创建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特色学生工作”的指导思想:

“特色学生工作”创建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通过探索新形势下学生工作在学生党建、心理健康教育、学风建设、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的新途径、新方法,突出系部工作优势、专业特色和年级特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作用,努力打造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品牌,扎实推进学生工作的科学发展,为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新贡献。

二、创建工作原则:

1、育人为本原则。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为目标,使创建工作符合人才培养要求,满足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需要。

2、实用性原则。创建工作要紧紧把握当前学生工作的要求,立足系部学生工作实际,立足学生实际,出特色、出亮点、出精品,积极在学生工作方面予以拓展和创造,切实对学生工作起到促进、推动作用。

3、稳定性原则。创建工作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和稳定性,要精心策划、认真开展、总结提高,努力使特色学生工作在今后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内都能固定地开展和实施,并产生实效。

三、创建工作程序:

1、系部立项。各系部要把创建工作纳入系部整体工作中,各系部每学期初将创建工作的主题上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2、组织实施。各系部计划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要做到计划详细、程序完备、材料丰富、效果良好、总结全面,努力达到项目实施的期望效果。

3、抽查监督。由学生工作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创建工作的组织情况、开展情况、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

4、成效评审。每学期末,各系部要将创建工作的相关材料(材料要求附后)报学生工作部,学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抽查情况、项目完成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同时计入系部学生工作考核成绩。

四、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龚志伟

副组长:林 

  员:各系部学生工作负责人

学生工作部工作人员

各系部要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附:创建工作材料要求

要求创建工作材料包含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创建工作主题;

二、创建工作开展的意义;

三、创建工作开展的内容及创新点;

四、创建工作进度安排;

五、创建工作预期成效。

 

 

                                     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学生工作部

                                                二○○八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