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生晚自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08浏览次数:196

各学院:

为了使新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现对晚自习工作做如下要求:

1、新生必须进行晚自习;

2、晚自习实行考勤制,由学生干部统计记录,当天考勤情况由学院值班辅导员汇总(具体人员,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安排);

3、学院晚上值班辅导员必须对本学院新生晚自习进行检查;

4、学工部值班老师必须对各学院晚自习情况进行抽查;

5、辅导员晚上值班签到时,将本学院晚自习考勤汇总交学工部值班老师。

6、学工部每天将前一天各学院晚自习情况进行公示。

请各学院党总支书记组织落实本学院新生晚自习工作。

 

 

学生工作部

201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