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九州ju111官方网站班级导师管理办法》关于班级导师管理与考核的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于1月初开展班级导师考核工作,具体考核办法由各学院根据学校总体要求自行制定自行开展,并报学生工作部和教务部备案。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请各学院于2015年1月8日前对学院班级导师进行工作考核并将考核分数报学工部备案。班级导师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班级导师津贴待遇按年度(3个月)计算,分为电话费补贴50元/月,兼职补贴100元/月。经考核合格者,发放津贴;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享有津贴,不得参加本学年内的各项评优,不能继续担任班级导师职务。
学生工作部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