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4-28浏览次数:492

各系:

为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资格的审查

学生毕业论文经指导教师评阅合格后,由系公布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以及具体的答辩时间安排。指导教师评阅不合格的论文,学生应根据指导教师给出的意见做出修改后再申请答辩。

二、答辩小组的组织

成立答辩小组,成员3-5人(不含答辩秘书),组长须由具有副高级职称者担任,答辩小组秘书应认真做好答辩记录。

三、答辩时间安排

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以及毕业资格审查材料按时上报到教育厅,请各系将答辩工作安排在51968期间进行,并提前一周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分组表(纸质版盖章)报教务部实践教学科备案。答辩工作不能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的须提交申请报告。

四、成绩评定及上报

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按照指导教师评分与答辩小组评分以32的比例权重计算得出,并将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盖章)于613日前报教务部实践教学科。

五、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及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报

各系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工作,于622日前按每个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3%上报优秀毕业论文并按论文质量排序,上报的优秀毕业论文材料含论文正文(电子版)和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统计表(纸质版),学院将获得院级优秀的毕业论文编印成集,并推荐参评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

《关于201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中的内容与本通知有矛盾之处请按本通知执行。

 

 

                                             

 

#p#分页标题#e#教务部

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