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我最喜爱的老师”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2-17浏览次数:218

各单位:
近年来,我校教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高,全体教师努力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为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量人才,为我校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现决定开展第一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表彰活动,由校团委牵头,校工会、宣传部、人事部、教务部等部门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加强师生交流,增进师生感情,拉近师生距离。
二、评选对象
具有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正式编制、在校工作满一年的专职教师。
三、评选标准
1、爱岗敬业,圆满地完成各项教学、科研任务,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2、严于律己、为人师表,不断提升自身思想道德和专业理论素质,以高尚的师德和严谨的教风为学生树立榜样;
3、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积极开展各类教育教学创新实践活动;
4、深入学生、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评选方式   
1、由各单位工会按照可获提名人数1:3的比例推选候选人;
2、由各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组织本院全体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召开专题班团会,对本院候选教师及公共基础课教师进行介绍并投票,每位学生只能投两票(一票投本院候选教师,另一票投公共基础课教师),按得票数高低选出与各单位分配的可获提名数(见附件一)相等的教师作为“我最喜爱的老师”被提名人报校评选委员会,公共基础课部教师全校得票数前两位作为“我最喜爱的老师”被提名人报校评选委员会
3、校评选委员会根据全体被提名人的情况最后审定“我最喜爱的老师”获奖人员。
    五、活动时间及日程安排
2012年12月14日——2013年3月17日
1、12月14日,下发相关通知;
2、12月15日-12月20日 各单位工会推选候选人;
3、12月21日-12月25日 候选人公示;
4、12月26日-12月31日 各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组织学生进行投票选举产生各单位被提名人员;
5、2013年1月4日—1月7日 校评选委员会审定获奖人员;
6、2013年1月8日 公布评选结果;
7、2013年1月9日-3月17日 对 “我最喜爱的老师”进行宣传报道;
8、颁奖会(时间待定)。
六、 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在充分理解评选细则的基础上,参照上述日程表合理安排工作进程,并确保相关材料及时上交;
2、请各学院分团委大力配合校团委向全校同学宣传本次活动的意义,使大家能够以积极、客观的态度参加本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
3、如果对具体事项有疑问,请在资料下发后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并上交校团委,在活动开展过程中由校团委进行协调答复。
 
 
附件:1、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各单位可获提名人数分配表
2、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我最喜爱的老师”被提名人登记表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