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含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及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组通字[2021]46号)、湖北省委组织部《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鄂组通[2022]2号),现就我校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生活会主题
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为主题,紧紧围绕深入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来进行,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凝聚力量,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把握重点要求
紧密结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和任务要求,重点做好以下5个方面工作。
1.认真组织学习。在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基础上,各基层党组织(含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下同)要集中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学习研讨要以党支部主题党日为主要载体,采取理论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进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学校基层组织的重要工作要求等,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中央全会文件和辅导材料,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决定》等省委全会文件,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刻领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刻理解党中央和省委对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增强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采取灵活方式为他们“送学”、“补课”,并安排专人进行辅导,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2.认真查摆问题。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进一步找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工作和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党员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相互交换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委员会主要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项整治、巡视巡查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的问题整改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员主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主要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四自”能力强不强,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查摆问题要紧密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坚决防止查摆问题“想当然”、“空对空”。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3.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根据党支部组织设置和党员人数,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含党总支委员会会议、党委会会议,下同)或者党小组会形式进行。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同时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长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示范作用。在党员大会上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对党支部委员会按照上一级党组织确定的项目,内容和等次,接受党员评议;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
4.认真用好民主评议结果。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议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评定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推荐遴选等方面重要参考。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考核的重要参考,树立大抓基层导向,努力增加先进党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认真整改落实。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基层党委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中的第一责任人,向基层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基层党委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明确责任强化指导
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要把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为衡量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至少参加和指导1个下级党支部(不包括党员领导干部本人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不触及思想、不解决问题,防止简单以测评票数评价党员。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心组织安排,有序推进落实。
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2022年4月22日前完成。各党总支要对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全覆盖指导和监督,要及时掌握和分析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督办指导,收集整理工作材料(形成有关情况报告,连同基层党支部1-2则典型案例),并附《2021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附件1)报送党群工作部。各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党总支、学校党委)备案,并附《九州ju111官方网站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附件2)和《九州ju111官方网站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总结表》(附件3)等原始资料存档备查。
附件:
1.九州ju111官方网站2021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
2.九州ju111官方网站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3.九州ju111官方网站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总结表(党员先填,组织后填)
党群工作部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