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大事件】关于禁止校园内饲养宠物的管理规定 - 九州ju111官方网站应用技术学院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10浏览次数:385

应用技术学院关于禁止校园内饲养宠物的管理规定

    为营造安全、文明、卫生、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防范因宠物伤人和各种疾病的传播,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根据《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和《九州ju111官方网站学生住宿管理条例》、《九州ju111官方网站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校园内所有教职员工、学生、聘用人员和租赁门店,严禁在校园饲养猫、狗等宠物。
    二、禁止师生(包括亲属)和外来人员携带宠物出入办公、教学、科研、生产、学生公寓(宿舍)等场所。
    三、禁止将宠物丢弃在校园,校园内流浪动物由保卫部负责妥善处理。
    四、对携带宠物或在校园内饲养宠物的外来人员,由保卫部负责劝阻和制止,不听劝告者,视其态度、违规情节和影响,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处理。
    五、对携带宠物或在校园内饲养宠物的师生,学校从人性化管理出发,以批评教育为主,首先予以劝阻和制止,不听劝告者,学校将对宠物进行强制收缴,收缴的宠物由保卫部负责后续处理。
    六、各二级学院和学生工作部负责在学生中广泛开展禁养宠物的宣传教育及对违反规定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七、后勤管理部负责及时劝阻学生将宠物带入学生宿舍,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清查并及时反馈饲养宠物寝室的信息。
    八、保卫部负责组织人员对校园内进行巡查,并对发现的宠物和流浪动物进行处置。学校相关社团协助保卫部完成对动物的处置。
    九、宠物咬伤他人或是因宠物而引发疾病的,由饲养者或携带者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凡违反本规定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处分由保卫部和各二级学院共同提出处分建议,特殊情况可由保卫部直接提出处理建议,由学生工作部汇总报学校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