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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活动经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活动经费使用管理,规范经费报销程序,更好地为全院学生提供服务,根据学校有关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分团委下辖各组织的经费申请、使用及报销,包括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青年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各学生组织应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学生活动经费,学院党总支履行审批和监督手续。
二、经费申请和报销程序
1.经费申报手续:活动负责人至少提前两天提交预算申报材料,材料经我院党总支书记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活动。预算审批申请资料包括:
(1)《应用技术学院活动经费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经费申报表》);
(2)如有赞助,需提交与赞助方的签约合同,严禁虚假与舞弊;
2. 经费借支:活动负责人凭获得签批的经费申报表到学院资产管理员处领取借支单,办理费用借支手续。无经费申报表的活动一律不予借支。
3、经费报销:活动结束后,活动承办单位收集所有报销材料,向学院申请经费报销,细则如下:
(1)报销材料应包括:支出明细、发票和相应收据、活动总结报告、《应用技术学院学生活动经费使用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经费使用登记表》)。
(2)《经费使用登记表》经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审核后,按学院经费报销程序进行报销。
三、报销的其他要求
1.开展学生活动发生费用支出时,必须取得合法、合规的票据,比赛奖金、评委劳务费和值班费用须附领款人签名的明细清单。
2.经办人、证明人和负责人在原始单据背面签字后可以报销,签字人对报销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开展学生活动购置可循环使用的各类资产,应交由学生会办公室验收入库并登记相关备查帐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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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