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应用技术学院2021级专业综合实习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yyjs发布时间:2024-03-22浏览次数:204

各位老师、全体21级毕业生:

根据《九州ju111官方网站实习管理办法》及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现将应用技术学院专业综合实习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对象

2021级专业综合实习形式为自主实习的全体同学

二、答辩时间与地点

第7周周五(4月12日),综合楼教室,具体答辩分组及教师安排另行通知。

三、免答辩申请

根据相关规定,实习成效显著,通过实习已落实就业去向的同学,可以申请免于答辩,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 申请时间:3月10日-3月31日

2. 申请流程:首先向实习指导老师提出申请,填写免答辩申请表(附件1),然后自行在就业系统提交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由实习指导老师进行审核,具体以就业系统审核结果为准。审核通过后由实习指导老师汇总报学院复核,复核属实的可以免于答辩。

四、答辩须知

1. 须在校友邦系统提交完所有的实习月志/周志、实习报告和实习证明,并由指导老师批阅通过方可参与答辩,否则延期参加答辩;

2. 为进一步核实自主实习成效,参与答辩时,需将工资流水证明纸质档带至答辩现场;

3. 答辩内容:学生先进行5分钟陈述(需准备PPT),汇报实习情况,汇报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实习单位介绍、实习岗位(工作职责)、实习目标、实习过程、实习结果(收获与不足及反思)、后期职业规划等,学生陈述结束后由答辩组老师进行提问。

4. 答辩要求:答辩按编号点名,所有学生要求准时在教室等候,原则上不得请假。严格按学校实习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实习考核,学生答辩内容应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杜绝空话、套话。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答辩未通过则实习考核不合格,需申请延期答辩;

2. 答辩结束后由各组答辩组长将答辩记录表(附件2)和学生成绩汇总表交至503-2刘老师处;

3. 学生返校后需将实习证明纸质档带回交于辅导员存档;

附件:

附件1:实习免答辩申请表.docx

附件2:实习答辩记录表.doc

应用技术学院

2024年3月22日